樓市低迷「差價」大 簽約後買家「反價」增
【明報專訊】大多倫多區房地產市場價格過去一段時間出現較大跌幅﹐造成一些簽了合約的買家反悔﹐要求重定價格﹐使得賣家陷入困境。
有多倫多房產經紀表示﹐ 近期買家要求重談房價的情形﹐的確有所增加。大部分要求的降幅是在數萬元內。因為跌幅下「差別明顯」﹐一些買家要「求個心理平衡」。
地產經紀李洪凱說﹐法律是保護買賣合約的。一般情況下﹐如果買家退出合約﹐抵押金通常會歸賣家所有。而且如果因此造成賣家進一步損失﹐法官也會判買家負責。比如100多萬元的物業。抵押10萬元歸了賣家。
但賣家重新將房屋上市﹐房價可能又跌去了20萬元。這損失﹐道理上也應該買家負責。
但在一些情況下﹐合約也無法確保買家付錢。如買家財產有限﹐除了首期﹐和一身房貸﹐已無其他餘款﹔又如買家是來自中國的土豪。土豪發現合約價和當前市場價差距大了﹐甩手不幹﹐回了中國。那即使是加拿大法院判了賠償損失﹐賣家也找不到這買家。
安省地產議會(RECO)的庫希(Kevin Kucey)稱﹐尋求退出合約的買家﹐近期有較明顯增加。不過﹐他說﹐房地產的買賣合約並沒有規定抵押金是不可退還﹐或者如果買家退出合約﹐押金就一定歸賣家。因為合約的基礎是雙方的自願行為﹐一般不會這樣「兵戎相見」。
過去數月﹐時有賣家房子交吉前﹐被買家要求調低售價。
業主夏笆(Jsamin Sheba)便有類似遭遇,她於7月下旬成交的物業買賣﹐在本月25日交吉前就出現變故﹐買家要求減價2萬元。
夏笆於3月底以499,900元將士嘉堡的鎮屋掛售。4月初有一個46萬元的柯化。但夏笆不願成交﹐覺得還可賣得更高價。但春季後﹐房價下滑﹐最後以42萬元成交。交吉日期是本月25日。
但交吉前一周﹐買家指該物業應有2個分開的車位﹐而不是一個可容納2部車的車位﹐要求業主降價。夏笆拒絕﹐但買家就威脅不但放棄購屋﹐並會興訟要回10萬元押金。最終﹐夏笆只好減價5,000元﹐令房子順利交吉。
安省房屋事務廳長辦公室發言人德尼絲(Myriam Denis)稱﹐省府不了解「房產新政」實施以來、多少賣家遭遇上述困境﹐只知道「和所有投資一樣﹐房地產市場也時常出現波動」。
她說﹐今年初﹐多倫多房產市場比上年同期增長33%﹐外圍地區更增加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