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文件案先拗法律爭議 吳靄儀:關乎演繹「立會例」
【明報專訊】立法會去年11月就橫洲事件質詢時任發展局副局長、現任局長馬紹祥,其間時任議員梁國雄搶走對方的文件夾,並將文件交給另一議員朱凱Y閱覽,結果梁被警方票控。梁國雄昨就一項藐視罪進行預審,其代表大律師表示本案對憲制有極大影響,裁判官遂安排本案於明年1月15日讓控辯雙方作法律爭議陳辭。
指牽涉法庭應否行使管轄權
吳靄儀大律師昨代表梁國雄,表示本案控罪首次行使在現任議員上,無論結果如何對憲制的影響亦非常深遠。吳在庭上透露法律爭議包括應如何理解或演繹《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條,及法庭是否應在本案中行使司法管轄權。
控方預計法律爭議需時4天,而本案事實爭議審期將再押後至法律爭議後再決定,控方透露屆時將傳召3名證人,及主要依賴立法會內影片。據悉控方可能傳召馬紹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及立法會職員作供。裁判官另安排今年12月11日再預審。
梁昨在完庭前問裁判官「係咪定鷖鉽茤x審?」、「我想知個名」,裁判官表示仍未決定由哪一名裁判官處理,但不會安排曾處理梁其他案件的裁判官處理本案。
【案件編號:ESS169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