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業推守則 設委會查投訴
【明報專訊】珠寶業兩大商會昨聯同消費者委員會公布《珠寶零售業營商實務守則》,訂明商戶須在單據上列明佣金、品質等細項,而市民日後有關於珠寶業的投訴,亦可交由新成立的獨立投訴審查委員會處理,商戶一旦被裁定違反守則,嚴重者或會被商會除名。
兩商會500會員須遵守
實務守則由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及消委會一同制定,兩大商會共有約500個會員須遵守守則,其中包括不少港人熟悉的商號。商會表明將於一年內推出認證標籤,盼3年內有60%會員獲認證,以增強公眾信心。
守則內容包括六大範疇,例如品質認證、宣傳推廣、網上銷售等。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理事長劉克斌說,行內以往有《聯合公議行規》及《足金首飾宣傳規則》,已沿用多時,不適合現時營商環境及法例,而今次制訂的守則亦首度包含網上銷售範疇,務求與時並進。
劉克斌舉例,以往有些零售商會員未必在單據上寫明每項小收費如佣金、手工費等資料,新守則就指明要在單據上包括珠寶價格及各項相關費用,會員一旦被發現違反守則,或將交由獨立投訴審查委員會跟進。
投訴審查委員會為珠寶業界首度成立的獨立委員會,由立法會前議員方剛任主席,另加4名非業內及4名業內人士組成。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僈﹛A一般有關珠寶業的投訴可先交消委會處理,若會方調解不果,會再交由審查委員會處理。
最嚴重違反者 撤認證交海關
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理事長黃紹基說,暫定委員會的服務為免費或象徵式收費,收費只為防止有人濫用投訴機制,收費金額未有定案,若有商戶被審查委員會裁定違反守則,最嚴重者可被除去認證標籤,以及交海關跟進。
根據消委會數字,過去3年分別收到249、398及272宗有關珠寶金銀首飾的投訴,佔投訴總數1.1%,主要涉及銷售手法、貨品質素及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