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瀕死親人失工作 可向聯邦申領關顧金
【明報專訊】為照顧瀕臨死亡邊緣的親人可能令看顧者丟掉工作﹐為此﹐聯邦政府特別為這類人士提供關顧金(compassionate care benefits)。凡加拿大移民因要照顧病危或可能在26周內身故的家人﹐而被迫暫時放棄工作的話﹐便可申請關顧金﹐最長時間可達26個星期(即半年)。
所謂照顧﹐包括心理上及情緒上支援、直接提供照顧或安排第三者提供照顧。但要符合申請資格﹐申請者須證明﹐自己因照顧家人而導致每周收入下降40%或以上﹔在過去52周內累積達600個(已報稅)的工時。
申請獲接納者可取得平均已報稅收入的55%﹐但1年最大保額的年收入不能超過51,300元(以2017年為計,即申請人最多每周可獲543元)﹐當中未扣除省府及聯邦政府的稅項。
申請人若家有子女﹐且屬於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少於25,921元)﹐又或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正接受Canada Child Tax Benefit﹐申請人均可領取較多的關顧金﹐但仍以每周不能超過543元為準。
申請者須提供社會保險卡號碼﹔住址及郵寄地址﹔銀行資料﹔僱主姓名、地址、受聘日期及解釋離開工作崗位的理由﹔病危親人的個人資料。
申請者同時需要遞交醫療文件﹐證明病危親人需要照顧及支援﹐並在未來26周有身故危險。
此外﹐申請人亦須同時交回兩份表格﹐分別為發出醫療證明授權書(Authorization to Release a Medical Certificate)及就業保險關顧金醫療證明(Medical Certificate for Employment Insurance Compassionate Care Benefits)。前者須有病危親人或其代表的簽名﹔後者則需有病危親人的主診醫生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