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警襲擊 吳文遠報案 促警車內裝閉路電視 警:現沒計劃
【明報專訊】社民連及香港眾志多名成員前天清晨準備前往會展示威期間,遇反對者指罵並破壞道具,警方則將社民連成員拖上警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指在警車內遭兩名警員暴力對待,如扯頭髮及踢下體等,繼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後,昨再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指控警員襲擊。
林鄭:信警認真處理投訴
特首林鄭月娥昨回應時指警隊是文明的紀律部隊,如果有人認為在執法過程中遭警方不公平對待,可向警方投訴,相信警方會認真處理。
吳:傷口仍痛 需服藥
吳文遠及社民連成員陳皓桓均聲稱在警車內被警員暴力對待,有傳媒更拍攝到懷疑有警員扯吳文遠頭髮並推向車窗;陳亦疑被警員「批踭」。兩人前晚在醫院驗傷,吳文遠稱因被警員撼頭,昨早仍感頭痛,故再去瑪嘉烈醫院檢查。昨日吳額頭右上角、右手腕位置及右手中指等均貼有膠布,他指右額、背部及手腕感疼痛,需服用止痛藥;而陳皓桓則表示肋骨位置受傷,舉手時感痛楚,亦不能提起重物。
吳文遠指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只向警察投訴課投訴並不足夠,調查進度亦慢,「今次屬不幸中之大幸……有傳媒拍攝到(疑襲擊過程)」,故昨正式報案,要求警方循刑事方向調查。吳文遠又認為警方在警車內打人屢見不鮮,故一直要求警方在警車內安裝攝錄機,保障警車內的人,「他們(警方)可以拍攝別人,但在警車關上門後,要保障示威者及市民,便有許多藉口」。吳指稍後徵詢律師意見,始決定下一步跟進行動。兩人下午約7時一同步入灣仔警察總部報案,約8時完成報案程序。吳文遠聲稱報案期間,警方向其表示因對象是警員,內部指引要求交由警察投訴課處理。
大狀:有傷勢能說出施襲者可立案
警方指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現時沒有計劃在警車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又指就有關拘留的措施,會適時檢討。
大律師陸偉雄指即使已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市民仍有權向警方報案;在一般情况下,若有傷勢及能說出被誰襲擊等,便可立案;而是否檢控,則交由警方進一步調查,如被拘捕者有否大力反抗令警方需使用一定力度制止;如被拘捕者在無任何反抗下被人施以武力,便可考慮根據傷勢而控施以武力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或「普通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