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於安省彼得堡市(Peterborough) 特倫特大學(Trent University)就讀的26歲姓賴的華裔男租客(John Lai)向女房東托巴爾(Cindy Torbar)的頭、頸、驅幹、左右上肢合共刺了127刀﹐導致對方死亡。案件在安省高等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審判﹐最後裁定被告因患上精神病,無須負刑責。
案發在去年3月18日,死者在位於Middlefield Road的住所,遭被告用刀插死。
根據控辯雙方經議定事實陳述書(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家人指賴會長時間獨處,有時候看到他自言自語。賴在去年2月向死者租房。該物業由死者母親持有,賴和另一名特倫特大學女生Jade Sindagaya住在樓上,死者的母親住在樓下,死者則代為處理租賃事宜。
姊妹指賴自稱為「新生王」
同年3月﹐賴短暫回多倫多,跟姊妹布倫達(Brenda Lai)同住。布倫達發覺被告睡得不好,會自言自語和大笑,更自稱為「新生王」(the Newborn King)。短短數日,被告已打爛電視機,聲言有魔鬼住在堶情C其中一晚,家人更發現他在廚房大喊大叫,再若無其事回房睡覺;另一日,家人又發現被告伸手穿過浴室的不塗灰石牆(drywall),說他看到魔鬼。
布倫達其後打給加拿大心理健康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Mental Health,簡稱CAMH),但被告知賴須自願尋求協助,遭被告拒絕。
3月18日,布倫達醒來時,發現被告在房內,雙手捏住她的頸,大喊她體內有魔鬼,必須拿走。她成功令被告冷靜,但他仍拒絕就醫。當布倫達打給母親求救,身上只穿著長袖運動衣和短褲的被告則趁機步出家門,失去蹤影。多倫多警方接到被告的失蹤報告後,要求彼得堡警方協助。
彼得堡警員前往被告租住的地點,向另一名租客Sindagaya和死者問話。期間﹐被告亦在場﹐且表現冷靜和合作。他向警員否認幻聽,稱自己無問題。警員當時認為,沒有足夠理據按《心理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逮捕他。
但數小時後,Sindagaya看到被告行為怪異,他跟她要了40元後,身穿短褲,沒有披上大衣便步出屋外。Sindagaya感到擔憂﹐於是尾隨其後,發現他不斷大叫,「自由自由」(free free)與「愛和平團結」(love peace unity)並對天空做手勢。兩人追逐約20分鐘至半小時後,被告最終說要回家,Sindagaya也回房。
Sindagaya其後聽到死者大聲求救,要她報警。Sindagaya聽見被告高呼「我是耶穌」和「我必須殺死魔鬼」,便立刻致電911,期間聽到死者高聲要求被告停手,「你在殺死我,你在傷害我!」
警員見被告持染血10吋長豬肉刀
警方在當晚約11時45分接報,首名進入現場的警員雷迪(Ryan Ready)看到被告站在樓梯頂的睡房門口,手持一把沾滿血的10吋長豬肉刀,死者就躺在旁邊。
被告看蚅筏,說了一些關於魔鬼的話。警員數次大聲喝令被告放下豬肉刀,但被告不為所動,繼續談論魔鬼。雷迪這時拔槍指向被告,被告便躲在睡房的牆後。當雷迪一邊上樓梯,一邊重複命令要被告放下刀,被告卻突然從牆後跳出,用刀刺進死者的背部。雷迪馬上向被告開了兩槍,被告中彈後跌在H上,掉下兇器。被告在被捕後送院治理途中繼續談及魔鬼,包括問在場警員:「相信我,你相信主耶穌基督嗎?」
被告其後被轉送多倫多治療,當局直至去年4月19日才能落案起訴他。化驗報告顯示,他的血液內沒有酒精或藥物成分。至於死者當場證實死亡,驗屍報告指死者死於胸部連中多刀,她死亡前後合共中了127刀。
布倫達探望被告時,他仍繼續談論外星人和天使,他說在案發當晚,看到屋內有大量魔鬼,因而感到驚慌;有一把聲音告訴他須留在屋內,解決所有魔鬼。他也說是他透過心靈感應召警察到場。
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被診斷在案發時患上精神分裂等病症。負責評估的心理學家伍德賽德(Scott Woodside)認為被告有幻覺和幻想,這些徵狀在案發後仍持續多個月。富爾斯特同意心理報告指,被告案發時未意識自己在做甚麼,不知道自己在做錯事,對社區仍構成重大威脅。
被告向心理學家透露,曾有天使告訴他,死者體內住了魔鬼,要殺死魔鬼才可釋放死者的靈魂。被告又指是上帝令警員首先發出的子彈消失,而自己是在做好事。被告的家人則說多年前已發現他的行為古怪。
在今年5月10日於彼得堡法院的審訊上,死者母親麥基翁(MaryAnne McKeown) 咽哽表示自己無法宣讀受害人影響聲明(victim’s impact statement),要由另一女兒菲茨杰拉德(Diana Fitzgerald)代為讀出。聲明指死者會向任何人伸出援手,形容她的心胸像世界般寬廣。
麥基翁的聲明又指,自己在案發後無法安睡,一直夢見女兒的慘況,更直言永不能釋懷,「子女死去是人生最壞的事情……我很掛念辛迪(托巴爾),我的人生永遠不一樣。」
死者另外3名親友也提交聲明,當中死者的叔叔Ralph Seamons直接向被告說,過了審訊這日,整個家庭都不會再談論他,因死者也會想他們這樣做,「從這媔}始,你甚麼也不是。」
法院早前舉行安置聆訊(disposition hearing),控辯雙方聯合要求法官富爾斯特(Michelle Fuerst)以被告患有精神障礙為由,判處他無須負上刑事責任。法官富爾斯特在判處被告無須負刑責後,將案件轉介至安省審查局(Ontario Review Board),由後者決定被告的未來。富爾斯特也支持將被告送往CAMH的建議。
助理檢控官沃納梅克(Lisa Wannamaker)說被告也要在餘生面對自己的過錯。辯方律師柯比(Daniel Kirby)則向法庭表示,被告托他向死者家人,就他們受到的痛苦表達歉意,「他從未想過傷害辛迪。他希望他們會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