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公司被控侵吞4億
大連控珣b簿滅證 開封控空殼公司騙貸
【明報專訊】遼寧、河南兩地檢察機關昨日再對3宗,涉及流亡富豪郭文貴控制的盤古氏投資公司的系列案件提起公訴,指控盤古有關人員涉嫌故意銷珝|計憑證、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非法佔有逾4億元(人民幣,下同),以及郭文貴實際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和職員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總計14.95億,被告包括郭文貴的胞兄、侄女等親戚。
行賄疏通「救人」 獲天津華泰股權
據新華社報道,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天津華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泰)董事長趙雲安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趙妻請託郭文貴疏通關係「撈人」,許諾事成後可借給郭1億元。趙獲得保釋後,將自己擁有的北京和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華泰第一大股東)股權轉讓給郭,使郭可以直接控制天津華泰。據此前中紀委公布,於去年初落馬並被判刑12年的中央紀委第12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孟會青負責處理趙雲安案,接受郭文貴現金及低價租屋行賄共折合600多萬元,幫助郭文貴取得華泰的控制權。
偽造文件訴訟 轉嫁4億債務
同年7月,郭文貴指使天津華泰公司原董事曲龍等人,以簽署合作協議為名,轉走天津華泰的逾4億元資產,供郭文貴實際控制的政泉置業有限公司、盤古氏公司以及郭文貴個人使用。2012年,郭文貴又指使盤古氏公司原副總經理高嵩、原法務部總監馬楠、原法務部經理程秀華等人,偽造虛假協議和備忘錄並提起虛假民事訴訟,將4億債務轉至鄭州浩航公司,以將4億資產據為己有。控方認為,被告人曲龍在郭指使下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高嵩、馬楠、程秀華明知郭文貴非法使用並佔有天津華泰的資金,而積極予以幫助,應當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刑事責任。
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還另案指控,2013年8月郭文貴為避免會計帳目被紀檢部門審查,進而發現涉嫌貪腐線索,指使被告人郭文存、馬成、勝瑞剛,將盤古酒店從2008年開業至2013年度全部會計帳目銷牷A涉嫌故意銷珝|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郭文存是郭文貴胞兄,馬成、勝瑞剛也是他親戚。
另據河南開封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郭文貴實際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遇資金困難,郭指使時任裕達公司副總經理的馬成、裕達公司原財務總監張新成、原副總經理郭麗杰、原財務部副經理肖豔玲,通過註冊成立空殼公司,偽造合同、虛構投資項目等方式,先後逾40次從7家銀行騙取貸款和承兌匯票共計14.95億元,至案發尚有2.13億多元未歸還,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郭麗杰是郭文貴的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