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幾年公職人員的廉潔印象引起公眾關注,這邊廂,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酬酢風波被立法會追究;另一邊廂,前特首曾蔭權在行政會議沒有申報利益而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鋃鐺入獄。廉政公署前執行處首長、副廉政專員李銘澤說,巿民感覺貪污嚴重了,與位高權重者涉貪案增加有關,「高高在上者、地位超然者無王管便會容易出事」,建議長遠改革制度,把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規管,廉政專員亦應由具公信力退休法官組成的委員會任命,才可避免調查特首時涉及衝突,動搖廉署的運作。
明報記者 曾錦雯
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的廉潔指數排名,2016年香港在全球排15位,對比1998年排名第16位,並沒有很大轉變,令人關注的是本港排名一度在2008年躍升至12位,但隨後7年持續下跌;2013年湯顯明酬酢風波事件曝光後,評級續跌,至2015年一度跌至18位,至2016年才稍為回穩。
廉署執行處「前一哥」、2002至2012年間任執行處首長的李銘澤接受本報訪問時說,「貪污本身無得量度」,指數是透過商界生意人對貪污觀感的一個指標,排名反映商界對香港「感覺上,貪污是嚴重了」,而廉署作為執法機構,可以做的是執法上一視同仁,保持打擊力度,但他擔心的是「一旦收慢(打擊)腳步,即會有反效果」。
反貪 「是場痡`的捉迷藏」
1977年,香港大學建築系畢業的李銘澤於私人機構任職了數年,決定加入廉署,曾經歷警察包圍廉署總部的歲月,不眠不休在中環美利道廉署總部埋首調查,從冼錦華案的警廉衝突,以至其後調查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前特首曾蔭權的案件。
李銘澤認為,在香港「大部分的巿民及公務員,反貪的警覺是非常高的」,打擊貪污,對執法單位與貪污者而言「是一場痡`的捉迷藏遊戲,(廉署)要主動出擊」,至於這幾年有政府高層人員涉及貪污案,他認為制度上有改良的必要,「不可能是某一類人獲得豁免,某一撮權力人士不受(法律)監管」,「權力會令人腐化,長時間在那個位不受監管,有人會做出平常人不敢做的事」。
他指出,前特首曾蔭權的個案「帶出有人可以自訂申報制度」,反映公務員如不受《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索取或接受利益」的規管便會「亂龍」,曾蔭權事件後,由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領導「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建議防賂條例第3及8條涵蓋至特首,惟至今仍未落實。他認為,法例上有必要令特首受以上兩條的規管。
特首委任專員 「存在很大利益衝突」
廉署去年爆出署任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被取消署任風波,觸發執行處大地震,令外界關注廉署能否不受干擾地調查涉及其上司即特首的貪污舉報。李銘澤指出,現時廉政專員由特首委任,「存在很大的利益衝突」,長遠而言,建議廉政專員可由具公信力法官組成的委員會委任,以避免上述衝突,也可令專員反貪的工作受到法律保障。
回歸20年,社會過去最關心是內地貪污風氣會否蔓延至香港,前廉署專員湯顯明被傳媒揭發在酬酢、餽贈、外訪等上有不當違規行為,廉署人員為內地訪客買魚蛋、曲奇、茅台等場景,公眾仍印象深刻。李銘澤表示,事件中涉及「內地文化的滲入(香港)……帶出的文化不值得鼓勵」,回看過來,廉署聲名雖受這事件影響,但「事件爆了出來,某程度也是好事,會令政府內很多類似的情G,有所收斂」。
廉署:部門機構貪污情G受控
廉署表示,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方面的貪污情G是受到控制,本港公務員隊伍及公職人員整體相當廉潔,會繼續與各部門合作打擊貪污,多年來獲部門協助成功調查多宗涉及政府人員的貪污案,當中有案件也是部門轉介。廉署指出,會繼續透過多個防貪小組與各部門高層共同計劃及研究,堵塞貪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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