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加強保護青少年健康 禁向未滿17歲童促銷垃圾食品
禁令包括所有廣告商標陳列甚至體育贊助
(多倫多10日加新社電)加拿大衛生部正考慮﹐全面禁止向17歲以下兒童促銷不健康食品。禁令可能涉及各個方面﹐從電視、網絡、印刷廣告到產品商標、店內陳列﹐甚至終止體育運動隊的贊助。
聯邦政府周六上午於聖約翰斯(St. John's)宣布第一步驟﹐就加拿大如何向兒童促銷食品﹐展開公眾諮詢。
衛生部總監哈欽森(Hasan Hutchinson)將監督這次諮詢。
他說﹕「向兒童促銷的大部份食品﹐富含脂肪、糖和鈉﹐這正是我們研究的對象。」
他說﹐那將涉及汽水、多數曲奇餅、蛋糕、餡餅、布丁、冰淇淋﹐以及大部份芝士﹐這些食品都含有高脂肪及高鹽份。
衛生部還將針對諸如加糖乳酪(yogurt)、冷凍窩夫(Waffles)、果汁、燕麥棒(granola bars)、薯片之類的食品。
聯邦政府將借鑒魁省的禁令。魁省自1980年起﹐便有針對兒童打廣告的禁令。
在魁省﹐食品公司不得向13歲以下兒童推銷不健康食品。但聯邦衛生部希望更進一步﹐禁止向17歲以下青少年推銷垃圾食品。
哈欽森說﹕「我們當然知道﹐13歲以下兒童尤其易受影響。但我們認為﹐證據顯示﹐13歲至17歲的青少年同樣是一個弱勢群體。」
他指出﹐許多該年齡段的青少年已開始有自己的收入﹐同時不再受到家長的密切監管。
保守黨參議員格林雷恩(Nancy Greene Raine)去年11月引入私人法案﹐提議禁止向13歲以下兒童推銷垃圾食品。
但本月她向參議院委員會首次作證時表示﹐她希望修改自己的議案﹐提高禁令的年齡限制。
她擔心﹐青少年時期的不健康食品選擇﹐會導致成人期同樣的壞習慣。
作為諮詢的一部份﹐衛生部也詢問公眾﹐是否禁令應擴展到運動隊的贊助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