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涉暴動 警﹕噴催淚水招倍數攻擊
【明報專訊】去年農曆年初二凌晨,警方在旺角街頭協助驅趕無牌小販,引發警民大衝突,9人被控暴動罪昨續審。3名被告否認當晚在山東街參與暴動,控方指示威者在該處群起拋擲硬物,有督察右臂流血,更有警員稱一度失去知覺。
案中首3名被告侍應莫嘉濤(18歲)、清潔工人鍾志華(30歲)及演員何錦森(37歲),被控於去年2月9日在山東街及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莫另面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刑事疰a罪,他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
案發時到旺角支援的督察高仲英供稱,他於凌晨3時半後走到山東街,發現50至70人聚集及向警方投擲石頭、磚頭及玻璃樽等雜物,情G混亂,決定留守。高稱警員出動催淚水劑後,招致集結者更激烈的襲擊,拋向警方的雜物數量「以倍數計增加」,他指自己身體多處被硬物擊中,右前臂流血。
女警稱被硬物擊致1.5%永久傷殘
當晚同在山東街執勤的女警署警長洪佩思稱,警民對峙期間她見有同袍跌倒,便與警員劉永德一同上前幫忙。洪以警棍驅散示威者,但她的右手及頭盔被硬物多次擊中,右手第四掌骨及中指骨折,被裁定1.5%永久傷殘,獲得共360日病假。至於劉永德則指在銀行中心受襲,一度昏迷,醫療報告指他頭部受輕傷、右門牙折斷及多處擦傷觸痛,獲1.5個月病假。庭上播放電視新聞片段,他能認出片中滿口鮮血的男警就是自己。
案中其他被告分別是侍應霍廷昊(24歲)、無業陳和祥(71歲)、運輸工人鄧敬宗(29歲)、無業李卓軒(20歲)、冷氣學徒林永旺(22歲)及冷氣技工葉梓豐(18歲),分別被控暴動及襲警等共5項控罪。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