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4歲旺市男子駕跑車林寶堅尼(Lamborghini)超出速限一倍多。約克區警方目前已將該男子車輛扣押﹐並落案控以「瘋狂駕駛」(stunt driving)罪名。
約克區警方表示﹐前晚8時半﹐警方巡邏車在韋斯頓路(Weston Road)地區﹐鎖定一輛正以高速沿着Kirby路向東行的林寶堅尼跑車。該車輛當時的時速達每小時121公里﹐該段路的限速則是每小時60公里。警方截停了車輛﹐指控34歲司機瘋狂駕駛和超速兩項罪名﹐並即時扣留該車7日。
約克區警方還表示﹐超速駕駛是造成致命交通事故的最大因素﹐那些「飛車黨」完全忽視交通限速和交通規定﹐置他人生命安全於不顧﹐是警方重點打擊的對象。
目前﹐約克區警方正和安省交通廳合作﹐開展「消滅違法交通行為」(E.R.A.S.E.)專項行動﹐重點查處道路飛車等危險駕駛行為。市民如在道路上發現危險駕駛行為﹐立即撥打911報警﹐記下違章車輛的車牌號、發生地點、行駛方向等信息﹐便於警方快速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