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大年初二凌晨食環署職員驅趕熟食檔小販,引發旺角大衝突,10名被捕示威者面對暴動、襲警及刑事疰a等多項罪名昨受審。其中5名被告昨聲稱遭警員命令脫光衣服及原地跳、或威脅毆打逼供,反對把招認內容呈堂,有爭議口供的被告指警員編造他擲磚的數目。 10名被告分別為侍應莫嘉濤(18歲)、清潔工人鍾志華(30歲)、演員何錦森(37歲)、侍應霍廷昊(24歲)、無業陳和祥(71歲)、運輸工人鄧敬宗(29歲)、無業李卓軒(20歲)、冷氣學徒林永旺(22歲)、冷氣技工葉梓豐(18歲)及無業的吳挺愷(26歲),分別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疰a等共12項控罪(見表)。同案另一女被告、案發時是中學生的李倩怡(18歲)被控兩項暴動罪,今年1月提訊時棄保潛逃,被法庭發出拘捕令。 首被告認襲警 首被告莫嘉濤承認1項襲警罪,但否認3項暴動罪及1項刑事疰a罪。涉及襲警罪的案情指出,去年2月9日凌晨5時,莫嘉濤手持樽狀物跑到警方防線後方,把樽狀物擲向衝鋒隊警員黃永浩,物件擲中黃面前的鐵馬後反彈並造成巨響,另一衝鋒隊警員隨即以襲警罪名拘捕莫,閉路電視及電視台新聞片段攝錄下莫的犯案過程。法官判刑押後至案件審結後一併進行。 要求法官拒接納證供 其中5名被告被捕後均曾向警方招認參與衝突,他們昨反對有關供辭呈堂,表示錄口供時遭警員威嚇及襲擊,且沒有機會細閱及修改自己的口供,他們的警誡供辭並非自願作出,要求法官拒絕接納該等證供。 其中第七被告鄧敬宗一方指出,當日鄧與朋友一同被捕,鄧見到朋友撬磚,但警員在會面紀錄寫的是鄧撬磚,鄧提出質疑後遭警員恐嚇:「你係唔係想最尾一個先錄口供?你係唔係唔想擔保?」鄧不敢再提異議。第十被告葉梓豐稱,被警署警長要求脫光衣服及原地跳,其後遭警員襲擊及按倒在地,雙手被銬起,他感到害怕唯有招認。 「寫你掟六七塊磚 阿sir寫少驉v 他又指「士沙」(警署警長的俗稱)編造他擲磚的供辭,「你本來掟10幾塊磚,而家寫你掟六七塊磚,阿sir寫少謚捸v。審訊今續。控方將作開案陳辭。 【案件編號:DCCC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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