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早前披露政府監察慈善籌款活動有待改善,審計署長孫德基(圖)昨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上表示,法律改革委員會早於2013年就規管慈善機構提出多項建議,但政府未按指引在一年內回應。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回應指出,過去3年多已先後召開兩次跨部門會議,但不能急就章進行。 政府指引須一年內回應 法改會在2013年發表《慈善組織》報告書,向政府提出17項建議,包括立法規管所有公開籌款的慈善團體須註冊領牌。孫德基昨在會上批評,按照政府指引,政府須於法改會的報告發表後12個月內提交回應,但3年後仍僅協調相關決策局及部門意見,認為應在內部加快諮詢。 劉江華:涉9局9部門 不能急就章 劉江華回應說,民政事務局在2014年1月展開政府內部諮詢,之後召開兩次跨部門會議,第一次會議是討論法改會報告書提出的慈善機構規管方向和框架,第二次會議與相關執行部門研究短期措施。帳委會副主席梁繼昌追問,政府還要進行什麼程序才能對法改會建議有定案,劉江華強調過程不會怠慢,但不能急就章,「複雜的程度橫跨差不多18個政府內部機構、9個政策局、9個行政部門的法例」。他續說,未能有確實完成日期,有結果將通知帳委會。 另一委員陳淑莊質疑兩次跨部門會議相隔14個月,劉江華回應說,政府部門在此期間有不少書信來往,強調工作是按部就班。 社署:料明年中歸納初步意見 多個部門代表在會上交代短期措施,其中社會福利署長葉文娟表示,今年內會成立工作小組,檢討目前慈善籌款活動最佳安排的參考指引,料明年中歸納初步意見,亦會研究為慈善籌款活動設行政開支上限,但訂立「一刀切」的上限有困難。對於審計報告指出慈善機構進行網上募捐或在公眾地方游說定期捐款不受政府監察,葉文娟表示,會與其他部門商討原則性的參考指引,檢討行政上是否可以引用到其他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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