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新社5日電)安省法庭裁定﹐1名男子是私生子﹐不能繼承祖母的一部分遺產﹐因為她在訂立遺囑的時候﹐法律不承認非婚生子女。
法庭指出﹐女子科齊爾斯基(Jadwiga Koziarski)在1977年訂立遺囑時﹐社會對非婚生子女的歧見已不算大﹐但他們不算遺囑所述「子女」﹐除非另有聲明。
安省繼承法次年修訂﹐澄清「孩子」、「子女」或「子嗣」﹐都是後裔的意思﹐應包括婚姻以外所生的子女﹐但指明新法只適用在修訂法例實施後簽立的遺囑。
法庭依據這項法規﹐裁定28歲的男子蘇利文(Jesse Sullivan)不能承繼科齊爾斯基的遺產。根據她的遺囑﹐她的遺產分給她的兩個兒子﹐如果其中一人比她先死﹐遺產就會分給他的後人。
蘇利文的律師聲稱﹐排斥婚外子女﹐是舊時法庭建立的制度﹐時到今天﹐社會標準已改變﹐現在應該透過法庭廢除那些規例。
律師又說﹐蘇利文與他祖父母有親情關係﹐他們為他準備一份註冊教育儲蓄計劃。
皇后大學遺產法講師弗里德曼(David Freedman)說﹐法庭作出那樣的裁決﹐顯示社會有需要更好的指引﹐說明如何推行公共政策﹐闡釋遺囑﹐反映今天的價值觀。
他說﹕「我看多數加拿大人不喜歡這個結果﹐因為它一點也不符合當代思維。」
弗里德曼又說﹐他期盼案件移交上訴庭﹐讓更高級別的法庭研判公共政策扮演的角色。
法庭文件顯示﹐科齊爾斯基去年2月去世﹐享年94歲﹐她與丈夫育有2個兒子。他們的兒子亨利(Henry)有兩個孩子﹐他們的兒子喬治(George)也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在他婚前出生。
亨利不承認蘇利文是侄子﹐儘管法庭說它認同﹐蘇利文是科齊爾斯基的孫子。
科齊爾斯基訂立遺囑時﹐她的兩個兒子還沒有生孩子。如果她先死﹐她的丈夫就會繼承全部遺產。如果她的丈夫先死﹐她的遺產就會傳給兩個兒子。
科齊爾斯基的丈夫和兒子喬治死在她前﹐喬治應得那份遺產就會傳給他的後人﹐但他的非婚生兒子不是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