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職場女性 曾遭性騷擾
【明報專訊】適逢國際婦女節,勞動部公布去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有3.5%女性受僱者最近1年曾在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較去年高出1.9個百分點,也高於男性的0.8%;而職場就業歧視無論男女,均以「年齡歧視」最多。
就業歧視以年齡居多
性別平等意識提高,據調查,去年提供生理假、產假企業超過8成,對於相關假別同意率逾9成,又以「產假」94.7%最高,30人以上事業單位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佔85.7%,較2002年提高50.2%。
但最近一年仍有3.5%女性在工作場所曾遭性騷擾,高於男性0.8%,相較前年更高出1.9個百分點。
分析女性遭性騷擾加害者以客戶或同事較高,分別佔1.5、1.4%,其次為上司。
47%遭受不友善對待
此外,仍有部分事業單位存在性別考量,以「工作分配」佔20.5%最高,其次為「薪資給付標準」、「育嬰留職停薪」;另有近1成事業單位工作分配會考量「跨性別或性傾向」。至於職場就業歧視情形,無論男女,均以「年齡」因素居多,男性有7.4%、女性6.2%。
20%因婚育退出職場
適逢婦女節,人力銀行調查發現,有4成7女性曾經遭遇職場環境不友善、2成因婚育退出職場,勞動部長林美珠指出,婦女勞動條件一天比一天好,也對婦女權益特別注重,以勞動部為例,有4成以上簡任人員為女性。
未來將盡力協助女性就業與工作調適,如育嬰、家庭照顧等均有相關措施,盼有更完善制度協助。
勞動部:將提供協助
不過,針對台灣產假遭批相較國外短很多,林美珠表示,相關制度目前國人適用並沒有太大歧見,各國勞動條件都有些不同,仍須視環境狀況以及有無共識,目前沒有改變規劃。
立委劉建國8日質詢如何留住女性勞參率,林美珠表示,女性就業年齡從20多歲到30歲為巔峰,但之後逐漸下降,推測最大因素仍為家庭。勞動部將開發部分工時工作,協助無法全職工作者,對於想要創業者也將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