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警司:一哥應警惕下屬
【明報專訊】曾參與六七暴動時警方行動的退休高級警司林占士,在七警案後參與了上周的撐警遊行,支持警方合法執法。但林占士認為在法理上,7名警員確實是犯了錯,而「壓力只可是求情理由或犯法動機,不可是犯法的自辯」,如果包容犯罪就如「製造武器刺傷自己」。他個人認為,7警被判的刑期,較同一罪名過往案例的懲罰重。
「佔領法律界領袖亦知法犯法」
73歲退休高級警司林占士(James A. Elms),1996年退休。作為處理大型衝突場面的執法者,他形容警察襲擊示威者,與佔領運動期間法律界領袖違法佔路有多個相同之處,兩者都是知法犯法,破壞法紀,亦各有擁護者,而且調查時間長得令人難以理解。
他認為社會關注七警案,但對佔中策劃人的案件卻不聞不問。對於七警案中,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在佔領期間承受巨大壓力,林占士認為「壓力只可以是求情理由或犯法動機,不可是犯法的自辯」,而法律賦予警察權力執行職務,市民事無大小都會向他們求助,因此無論執勤與否,任何職級的警察都會有壓力,尤其是穿著制服時,一舉一動備受注目。
近年政治氣氛緊張,林占士說,警察一向是政府與市民之間的磨心,尤其近年加入政治元素後,摩擦更大,希望警察做事更細心。他表示,七警案並無拖低警隊整體的專業性,但形象卻有受損,始終每次警隊有人犯法,形象定必受損,每個警員都知道7名警員犯了錯,近日所見的警員怒氣是關注判刑過重。
硬說打人無錯 如製武器傷己
他期望大眾分開法理及情理討論;法理上,警察打人,如有人硬說打人無錯是十分危險,等同製造武器刺傷自己,社會絕不可支持及擁護警察濫權;情理上,他認同警察知法犯法是罪加一等,但認為今次刑期過重,另關注參與旺角掟磚的示威者不用判囚或只輕判。
對於警務處長盧偉聰給內部信件表示對判決感到「非常難過」。林占士說,「一哥」作為上司必須幫助同袍,協助善後,發內部信無可厚非,但信件隻字未提事件的反省,令人有錯覺一哥縱容下屬,認為一哥應同時提醒下屬以此為鑑,別犯同類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