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作法」姦女友女兒 被告稱「師公逼我」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藉詞要「消災解劫」做「黃道十二宮」法事,被控侵犯婚外情女友的兩名未成年女兒。當時17歲的事主Y昨在屏風後作供,表示被告不滿母親曾帶黑人到家中性交,被告又指事主家中及身上有邪靈,故要在家中舉行「隱形拳賽」,讓事主母親承受惡靈。Y後來同意為被告口交以協助妹妹驅趕邪靈,但她遭被告強姦,被告事後稱受另一身分「師公」所迫使。
自稱「察猜密加度」上身
本案事主Y及X分別是姊妹,案發時分別17和14歲。Y供稱,被告李國明(50歲)一度失蹤半年後,2014年突然向事主母親發WhatsApp信息,指「以前鴽鶧磡已死,M家返到香港,係因為有個養子叫『察猜密加度』上鬻鶧磡身」。當時她們一家與被告關係要好,故聞「死訊」後均感難過落淚。
被告失蹤重現 舉止突變
Y認為被告失蹤重現後舉止變得不同,被告會突然雙手合十,點一下頭,然後變成另一個人。當被告發現事主的母親曾多次帶黑人回家及發生性行為,每天都不斷責怪兩事主,又指她們家中及身上有邪靈,所以要在家中舉行「隱形拳賽」,讓事主的母親承受惡靈、即被隱形人打。Y指當時她相信被告所說。
同年6月13日,Y收到被告的信息,指X會有災劫,幾年後會與被告發生性關係。被告指「要被『察猜密加度』咬」才能解決,他又解釋「咬」是指口交。Y昨稱,因她非常疼錫X,不希望年紀尚小的X要面對口交,便要求代替X承受。
當日晚上被告載Y到九龍塘一間酒店,被告在房內抱及吻Y。Y欲推開反抗不果,被告問她「你係咪想幫阿妹?」被告與Y一起洗澡,聲稱要淨身,其間要Y觸摸其陽具,他又摸Y的下體。
當兩人洗澡後,Y躺在H上遭被告用舌頭舔乳頭及下體,被告騎在Y身上欲將陽具插入陰道。Y隨即反抗,表示「我要留番畀我男朋友」,但被告沒有理會。被告抽插數下後,Y感到非常痛楚推開被告,被告遂要求Y為他手淫。
事主稱從沒視被告為伴侶
被告完事後,突跪在地上指自己是被迫與Y性交,「我都唔想,係『師公』逼我」,後來他又表示若Y要幫X驅趕邪靈,則要進行「黃道十二宮」,即完成12次性交。Y昨強調,她並非在自願下與被告性交,更沒有一刻視被告為伴侶或性伴。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