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報稱露宿者的34歲男子去年酷暑期間,四度潛入學校教室「歎冷氣」過夜,其間偷取教師的零食飲品充飢解渴,他昨日承認4項入屋犯法罪。辯方指被告並非存心偷竊,更沒有偷去貴重物品,早年他因為交通意外導致創傷後遺症,害怕看見車輛,故把學校當成庇護所。
法官押後至3月7日判刑,待索取被告蔡國然(34歲)兩份精神科報告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押。
辯方指車禍致創傷後遺症
控方案情指出,事發去年8月20日早上,天主教福德學校的門衛巡邏時,發現多功能教室的冷氣機開着,故入內檢查,當門衛想打開儲物室門,發現房內有人,於是找人幫忙,但該人已逃去。
被告後來承認在案發前一晚翻過學校大閘,從窗口爬入教室,被告喝了教室桌上的果汁後,在教室內睡到翌日清晨。
同年9月,被告以相同方式潛入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的一間教室過夜,他開着冷氣,吃了教師桌抽屜內的餅乾,結果被告第三次到該校過夜時,在警方校園掃蕩行動中被捕,警員於其身上發現一包餅乾和一張給教師的感謝卡。在警方警誡下,被告稱無家可歸所以到學校留宿,偷餅乾是因為肚餓,拿走感謝卡是為了寫字。
只偷餅乾充飢 求情稱非因貪念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的母親已去世,父親與被告亦失去聯絡,他和胞姊同住在大角嘴,並非無家可歸。
辯方又指出,被告沒有偷取教室內更值錢的電腦和衣物,可見他不是因貪婪而爆竊,而且被告2003年遇上交通意外後患上創傷後遺症,須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從此看見車頭燈便會感到不安,故到教室「避難」,當他冷靜下來便會感到肚餓和困倦,於是在教室內過夜。
佛教普光學校校長李啟明昨向本報表示,站在校方立場,只要發現有外人潛入教室便會報警,雖然今次被偷竊財物價值不高,但校方擔心對方日後把偷竊目標轉向更貴的物件,校方亦不知偷竊者背景。
【案件編號:DCCC10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