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應列法定古蹟
【明報專訊】紅樓在2009年被古物諮詢委員會確認為一級歷史建築。根據古諮會的資料,紅樓早期業主李紀堂是著名商人李陛之三子,1899年加入興中會,1900年認識國父孫中山先生。1901年李紀堂在青山辦農場,為逃亡的革命黨人提供藏身之所。李氏1906年加入同盟會,並捐款資助革命黨1911年黃花崗起義,帶領革命黨起義的黃興,據說就居於紅樓。
早期業主革命黨人 傳黃興曾住
紅樓一直為李家所有,至1950年代大樓易手,之後未有紀錄。研究香港歷史的古諮會前委員高添強說,紅樓以磚及木建造,建築風格中西合璧,但政府評估紅樓是20世紀民初建成,故影響其評級。他說1960年代養和醫院已故院長李樹培夫人李曹秀群曾建議將紅樓一帶列為紀念公園,但一直未能成事。
高添強翻查1905年青山農場一帶丈量圖,發現紅樓早已存在,故他認為紅樓有可能於19世紀後期建成,再加上該建築後來成為革命地標之一,認為應將紅樓列為法定古蹟。他曾於2011年在古諮會提出要求政府重新評估紅樓的歷史價值,但遭否決,未能為紅樓「翻案」,他感到甚為可惜。
中央社報道引述指,香港中山研究學院院長李崇威表示十分擔憂紅樓最終會被拆卸,會力爭完整保留紅樓,又指紅樓是孫中山在香港的革命根據地,極具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