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金塊塞直腸避探測器 鑄幣廠男僱員判囚30月
(渥太華2日加新社電)加拿大皇家鑄幣廠(Royal Canadian Mint)男僱員﹐將金塊塞入直腸躲過金屬探測器﹐他因偷金罪成周四被判入獄30個月﹐並需歸還19萬元。
安省法庭法官杜迪(Justice Peter Doody)於去年11月裁定﹐35歲的勞倫斯(Leston Lawrence)偷竊罪成。
法官表示﹐他是根據環境證據﹐作此裁定。
法官說﹐需要對被告處以刑期﹐以便警示他人。被告辯護律師請求18個月刑期。
法官杜迪裁定﹕「雖然被告在其職位上違背誠信﹐但他並非高級管理人員。因而﹐他是一名藍領竊賊﹐不是一名白領竊賊。」
杜迪下令﹐勞倫斯需要歸還19萬元。被告要在服刑完畢之後的3年內﹐歸還這筆金錢。若他不歸還﹐他可能再入獄30個月。
法庭獲悉﹐勞倫斯已開始籌錢﹐通過出售房屋﹐很快將得到2萬元。他還嘗試﹐從在佛州購買游艇、在牙買加購置房屋的花費中﹐拿回一些錢。
本案審訊期間﹐法官杜迪指出﹐監控錄像未錄下勞倫斯偷竊黃金﹐也沒有證人。
法庭獲悉﹐勞倫斯在鑄幣廠的工作﹐是提煉最近獲取的黃金﹐他有時需獨自工作﹐在保安監控攝像頭之外﹐其工作包括製作金塊。
他於2008年至2015年3月﹐一直在皇家鑄幣廠工作。
據法庭紀錄﹐2015年2月﹐勞倫斯前往銀行兌現兩張支票﹐引起銀行職員懷疑。支票價值15,200元﹐來自Ottawa Gold Buyers商店。
女職員問他﹐錢來自何處﹐他說﹐他出售「金塊」。
銀行隨即報告警方﹐勞倫斯隨後處於監視之下。
杜迪說﹐他觸發金屬探測器的次數﹐超過其他僱員﹐但他體內並無金屬植入物。
杜迪裁定﹐勞倫斯共偷竊22個金塊﹐價值165,451.14元。
勞倫斯的辯護律師巴恩斯(Gary Barnes)表示﹐其當事人尚未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