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年前13歲女童被殺案重審 料審34天父母要再歷「惡夢」
積犯推翻控罪 控方成功上訴
(溫尼辟15日加新社電)13歲女孩德克森(Candace Derksen)命案距今差不多有32年﹐她的父母親再要經歷一次案件審訊。
他們還記得﹐女兒當年伏屍工業棚﹐綁着的身體早已僵凍。
法庭周一開庭﹐重新審訊被告格蘭特(Mark Edward Grant)﹐預料庭審期34天。他在2011年判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罪名在2013年推翻。
德克森的母親威爾瑪(Wilma Derksen)說﹕「有一種很不真實的感覺﹐再要重審一遍。
「似乎(這回)比較容易﹐因為我們不像第一次那麼害怕看見他﹐第一次聽到案情。我們不覺得我們會有很大激動﹐但另一方面﹐我們漫無頭緒﹐不知道這次會有什麼反應。」
德克森1984年11月在溫尼辟放學後失蹤﹐6周後﹐她的屍體在1985年1月17日尋獲。她伏屍住所附近的工業倉庫﹐全身捆綁。
事隔多年﹐沒有人受檢控。
皇家騎警在2001年檢測德克森纏身繩索與在場毛髮﹐但沒結果。安省雷灣(Thunder Bay)分子世界(Molecular World)私營化驗所在2007年再度檢測繩索與毛髮﹐隨後積犯格蘭特被控。
法庭在2011年裁定他罪名成立﹐但緬尼托巴省上訴庭在兩年後推翻他的罪名﹐理由是初審法官犯錯﹐不准被告提出證據﹐指出兇手可能另有其人。該名男子在1985年捆綁一名12歲女孩﹐那時格蘭特在押。
檢察官上訴加拿大最高法院﹐它裁定上訴庭判決得直。控方在2015年宣布﹐它要求重新審訊格蘭特。
格蘭特現年50多歲﹐屢次否認殺死德克森。他的律師說﹐初審另一破綻是基因證據。
威爾瑪指出﹐她明白司法系統容許上訴﹐確保按足法規。初審後﹐她相信殺害女兒的兇手就是格蘭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