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准託運武器 學者促重審規例
【明報專訊】佛羅里達州機場日前發生槍擊案﹐疑兇從託運行李取槍﹐在行李區開殺戒﹐消息傳出後﹐各方懷疑﹐人們如何在商務航機託運武器﹐用它襲擊同機旅客。原來﹐在美國和加拿大的飛機託運行李存放武器﹐並非違法行為。
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報道﹐26歲槍手聖地亞哥(Esteban Santiago)過去在伊拉克服役﹐他被控在佛羅里達州勞德代爾堡(Fort Lauderdale)殺死5人。
聯邦調查局特工組皮羅(George Piro)指出﹐聖地亞哥顯然遵循聯邦規則﹐將槍械放在託運行李。
旅客在託運行李存放武器和彈藥﹐在美國不算違法。按照加拿大航空運輸保安局(Canadian Air Transport Security Authority)條例﹐在加拿大託運行李存放武器﹐也不算違法﹐物品在託運時有申報、妥當包裝﹐符合航空公司規定﹐並非違法。
美國機場周五發生槍擊案後﹐人們建議重新評估那些規則。應否准許旅客﹐在行李領取處拿託運行李時取槍﹖
加拿大皇家軍事學院(Royal Military College of Canada)政治系教授勒普徹特(Christian Leuprecht)指出﹐旅客可能取用託運武器﹐聯合國的國際民航監管組織應重新考慮這個問題。
美國民主黨國會議員舒爾茲(Debbie Wasserman Schultz)說﹕「我認為﹐我們需要認真檢討行李領取區周圍的保安設施﹐不能放任不管。」
她代表的選區在機場周圍﹐舒爾茲在案發後說﹐公眾地區有太多地方沒有保安。
加拿大各家航空公司有自己的規則﹐管理武器及彈藥運輸。
例如﹐加拿大航空公司禁止航機運送某些武器﹐但容許乘客託運獵槍、長槍與某些類型的手槍﹐乘客必須年滿18歲﹐有申報武器、槍械與彈藥分開包裝。
加航也規定﹐槍械沒有上膛子彈、需有鎖死扳機設備﹐存放在專用的不透明盒子。彈藥量為每名旅客最多5公斤火藥﹐需用分開盒子鎖住。
西捷(WestJet)航空公司有類似規則﹐但沒規定獵槍或長槍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