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車手」疑助對付商人 金融從業員認罪
【明報專訊】金融從業員聲稱欠下朋友數千元債務,遂按對方指示任「車手」,駕車接載3名南亞裔人到跑馬地春暉臺,車上更藏有利刀及槌仔,懷疑對一名商人不利。他昨承認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共3罪,還押候判。
辯稱起初不知車上有刀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陸偉堅(23歲)起初不清楚車上有利刀和槌仔,直到抵達春暉臺後才知道,但他從不清楚上述物品有何用途,而涉案南亞裔男子遞刀給他時,更不慎割傷他的手指。辯方續稱,被告父親最近在內地遇上車禍昏迷,希望法庭能減刑,讓他盡快出獄照顧父親。法官林嘉欣指被告年輕,而且沒有案底,決定將判刑押後至本月19日,其間索取被告的勞教中心報告。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1月6日上午駕駛私家車接載3名南亞裔人到跑馬地春暉臺,並將車停泊在停車場附近,保安員上前查問後,被告一度把車駛離,不久又折返同一地點。在屋苑工作的4名私人司機後來見該車可疑,遂上前查看,發現車內的南亞裔人手持似是利刀的物體,遂通知保安報警。被告見狀欲倒車離開,但撞上石壆,車上各人下車逃走,並遺下刀和口罩等工具。警方調查後,於同月15日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4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