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明續審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昨續審。曾蔭權早上與妻子手牽手步入法院,其間沒回應任何提問,曾太則與前天一樣,在丈夫進入犯人欄後便先行離開。審訊至中午完結,案件押後周五下午續審。
法官早前下令禁止傳媒報道聆訊內容,直至另行通知。被告曾蔭權(72歲)偕同妻子鮑笑薇於開庭前半小時,乘坐私家車抵達高院,手牽手步入法院。曾蔭權上庭前輕吻妻面一下,其後由會議室步入法庭,神情略為緊張,記者與他打招呼亦不獲理睬。有別於首天聆訊不時低頭用平板電腦做筆記,曾蔭權昨全程繃緊蚆y聽審,離庭時亦沒回應記者提問。
全程繃緊臉聽審
曾太如同前日般未有在法庭旁聽,待曾蔭權進入法庭後先行離去。被問到為何不在庭內旁聽,曾太僅稱「唔啦都係」。曾蔭權胞妹曾璟璇繼續到庭支持胞兄,兩人在庭外會議室見面時相擁,神情較嚴肅的曾璟璇難得展露燦爛笑容。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指出,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涉嫌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的利益,作為他以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分,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的報酬。
另外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曾蔭權被指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期間,涉嫌參與決定雄濤提交的上述申請,但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曾蔭權又被指當何周禮為上述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期間,建議授勳予何。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