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實德環球金業客戶經理在快餐店強迫智障女子購買貴金屬,並捉住事主的手簽署買賣文件,兩名食客見狀生疑,遂拍片及報警揭發事件。案件經審訊後,客戶經理早前被裁定「作出具威嚇性營銷行為」罪成,昨被判囚1個月,為首宗就金融服務的不良營商手法定罪的案件。 被告廖永威(25歲)昨在庭上聽取判刑時一直垂下頭,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已還押兩周,得到相當沉重的教訓,被告承諾以後會循規蹈矩,不會再犯事。辯方呈上由被告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被告稱會更積極面對人生,其父及兄長對今次事件感震驚及擔心,又指被告十分孝順,希望法庭輕判。 快餐店食客拍片報警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稱,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明顯知悉事主有智力問題,仍然以此方式逼事主買貴金屬,強調法庭有責任保障智障人士。黃官表示,本案雖不涉及實質金錢交易,因有人報警才能及時制止;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認為須判被告短期監禁以示阻嚇,遂判被告監禁1個月。 金融不良營商手法首定罪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楊穎欣在庭外表示,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彰顯公義及反映罪行嚴重,又指本案是《商品說明條例》於2013年修訂後,首宗有關金融服務的不良營商手法定罪案件。她又感謝兩名熱心市民主動向海關舉報及出庭作證,令被告被繩之於法。 被問到1個月刑期是否過輕、難收阻嚇作用,她認為判刑有一定阻嚇力,至於會否提出覆核刑期,楊表示暫時歡迎法庭裁決。 【案件編號:FLCC45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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