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廣東陸豐市烏坎村前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自本年6月被當局拘控後,村內爆發連串示威活動,村民9月更與警方發生流血衝突,當中魏永漢等9名村民被控非法集會、遊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罪。海豐縣人民法院昨就案件一審公開宣判,該9名村民分別被判監2至10年。
判決指出,魏永漢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生產、營業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他們又未依照法律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而擅自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經政府主管機關告誡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判決指出又指,魏永漢等人均犯數罪,依法應予數罪並罰,分別判處他們2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