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各地來自日本核災地區的食品陸續下架,銷毀問題讓地方環保單位困擾。台北市環保局16日開會決議,若有廠商申請銷毀核災區食品,須提出政府認證的「未檢出輻射」證明,否則拒絕進到北市3座焚化廠燒毀,桃園市環保局也稱,將比照北市作法。
違禁品須依原子能法處理
近期來自日本福島、群馬、櫪木、茨城、千葉等地的核災區食品,陸續被踢爆早已登台,相關單位啟動稽查、下架封存,接下來有為數龐大的食品需要銷毀。
北市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表示,產品既然下架,就是有安全疑慮,考慮焚化爐周邊市民觀感,盼下架產品優先退運日本。
若真的必須銷毀,廠商提出的銷毀計劃,須檢附未檢出輻射的證明文件,否則將退回、不處理。
銷毀後廢棄物須妥善封存
蔡玲儀指出,一般食物銷毀屬於事業廢棄物,但有輻射能的食品,就是放射性廢棄物,必須按照原子能法規處理,因為一般焚化爐無法破壞、分解輻射能,必須要有專業設備,且銷毀後的廢棄物也要妥善封存,都非一般焚化爐能處理。
蔡玲儀說,北市木柵、內湖及北投焚化廠約在2010年即設有門框式輻射偵測設備,可偵測進場車輛所載廢棄物的輻射值是否超出一般環境。她說,一般環境輻射值約0.1微西弗,只要一般背景輻射高於10%,門框就會發出警報,不會讓焚化爐誤燒有游離輻射的放射性廢棄物。
桃園市環保局長沈志修則指出,過去沒有燒毀過受輻射污染的產品,若有污染疑慮,桃園市也拒絕進場。但基隆市環保局長賴煥紘表示,對於北市焚化爐拒燒核災食品,他認為執行面上會有困難度,首先若從海關攔查到從日本核災區輸台的食品,一定會原櫃退運,不會有燒毀問題。假設是查獲走私品,要分清楚原產地也不容易,不過若真的有染核疑慮的食品需燒毀,將由專業人員來判斷。
衛福部食藥署16日晚澄清,目前為止下架的37項產品,已完成檢驗22項商品檢驗,皆未驗出輻射值。北市衛生局也表示,下架商品目前都未檢出輻射值,原則上雖以退運為原則,但部分商品須冷藏,食品腐壞還是需要銷毀,後續也會盡量協助廠商申請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