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拒1359控罪合併宣讀
【明報專訊】涉巨額詐騙及濫用職權案、被控近2000項罪名的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昨繼續受審。其中何超明被控「創立犯罪集團」,高價承包檢察院各類合約牟利,法庭昨擬合併宣讀其中1359項控罪的案情,但何反對,法院終將其中120項控罪逐一宣讀,並用了近4小時才完成。何稱會「盡最大努力以意志堅持庭審」,就法律程序爭辯,終審法院院長兼合議庭主席岑浩輝昨多番表示,法庭將耐心釐清事實,「一個月唔得就兩個月、三個月,案件總要審,大家要有耐性」。
根據案情,何超明涉與兄長何超信及妹夫李君本等組成犯罪集團,開設10間空殼公司,直接高價承包檢察院各項工程及服務牟利,涉共1359項合約,及同一數目的控罪,岑浩輝昨宣讀其中清潔及滅蟲服務的120項合約及同一數量控罪。
控罪指出,何超明涉於2006至2014年間,指使下屬將120項合約,直接判予兩間空殼公司,再分判予二判提供服務,從中獲不法利益,涉款約1460.7萬澳門元。這些合約多為半年或以下,以規避法例監管,公司與二判所得的差額,由數千元至約146萬元不等。
官指案情相似 何:難確認事實
岑浩輝原表示,由於各合約的案情相似,打算一併概括宣讀,但何反對;何又聲稱控罪書只有控罪編號而不見案情,難以確認當中事實,與辯護律師梁永本跟法庭爭辯逾半小時,合議庭3名法官均表示,案情早載於控罪書附件,若何不知悉是律師失誤,岑強調「終院無打橫嚟」、依程序做事,法庭終決定休庭一小時,讓何了解涉及120項合同指控的詳細內容。再開庭後由法官逐一宣讀其中120項控罪的案情,用了近4小時才完成。
官:倘不知案情是律師失誤
何超明昨續以「不知道」等答案回應控方盤問,助審法官賴健雄其後說,何作為被告有沉默權,「被告是唯一一個可在法庭不說真話的人,他要說三道四也行,法庭自會判決」,賴又着何身為前檢察長,「別混淆視聽、尊重遊戲規則」。
稱健康差 「求生慾望」堅持
何超明過去一周多次以身體不適要求休庭休息,昨開庭時被岑浩輝問候其身體狀况,何表示前日在監獄安排下到醫院檢查,主動提及在獄內獲人道對待,但單獨羈押的10個月內囚室沒有窗戶讓他「唞氣」,身體狀態日差,但會「盡最大努力以意志堅持庭審」。他又說一直珍惜自己,「不會作傷害自己的愚蠢行為」,有「求生慾望」堅持。昨休庭前岑提醒何及傳媒不可在庭內採訪,何聽畢不斷向記者打眼色及微笑,審訊周一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