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筲箕灣東大街東成樓地下的業主,稱多年來一直佔用樓內一幅3呎乘10呎的三角形地段,他日前入稟高院申請逆權侵佔該地段。租用東成樓地下近20年的餅店店主稱,涉事地段包括在租約內,一直無人使用,內堨u有數個水表,不清楚業主為何申請逆權侵佔。 租客:該地段只有水表 東成樓地下現時由一間餅店租用,本報記者到場見該地段一面為牆,其餘兩面各有一道鐵門,分別通往餅店和東成樓旁的小巷,內堸ˉぉ茪籅礅K空無一物。餅店店主表示,今年9月剛與業主續約4年,從沒聽說過業主要侵佔該地段,強調只有自己有兩道鐵門的鎖匙,業主根本無法進入該地段。 根據入稟狀,原訴呂永根(音譯)及其兩名兒子為東成樓地下業主,7名被告分別為東成樓2樓至5樓及天台的業主。原訴稱自1976年買入東成樓地下後,開始佔用涉事地段,並於地段上安裝櫃位和燈箱作影相店,其後改建為貨倉。原訴指佔用涉事地段至少38年,故根據《時效條例》,申請逆權侵佔該地段。 【入稟編號:HCA32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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