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電明年減電費,但被指以退回多收客戶的燃料費去抵消基本電費加幅,甚至令電費大幅下調。本報根據兩電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推算港燈及中電今年分別高估燃料費1.5倍和15%,多收客戶17.87億元及10.89億元燃料費,令燃料帳破紀錄合共約70億元。
明年底燃料帳 料各逾20億
政府前日向立法會解釋明年電費調整的理據時,未能解釋為何港燈提供特別回扣較中電多,只稱港燈的燃料帳結餘較多,故可提供較多回扣。
兩電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補充文件披露,明年兩電提供特別回扣後,預料中電及港燈於2017年底的燃料帳結餘仍分別有20億元及22.8億元,繼續「水浸」。
港燈燃料開支12億收30億
兩電當中以港燈錄得較多燃料帳結餘,至今年底滾存40.7億元。究竟港燈多收客戶多少燃料費?
本報翻查資料,顯示港燈於2016年徵收每度電27.9仙燃料費,以港燈全年售電約108億度推算,港燈共徵收約30億元,但兩電提交立法會最新文件顯示,港燈實際燃料費開支為12.19億元,即港燈高估1.5倍,在一年內多收用戶17.8億元。
至於中電於2016年徵收每度電24.3仙燃料費,以中電全年售電330億度推算,中電共徵收約80億元燃料費,但中電全年實際燃料開支為69.5億元,即中電高估15%,一年內多收10.5億元。
中電及港燈明年都會提供燃料費特別回扣,分別約8億元及19億元,與兩電今年多收的燃料費相若,但未有進一步將過去多收的燃料費退回客戶。
僅退回今年多收 不包往年
事實上,兩電預測明年燃料開支會上升,中電料明年燃料開支增加12.92億元,每度電燃料費加3.6仙;港燈預測明年燃料開支加11.7億元,每度電燃料費加11仙。該筆燃料費增幅未有反映在明年電費,因為兩電利用多收的燃料費抵消。
學者:藉補貼賺盡 市民舒服些
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表示,兩電即使調低燃料收費,料明年仍高估燃料費,「結果都會多收客戶一筆燃料費,令燃料帳結餘繼續滾存數以十億元計的『盈餘』」,他又預料兩電未來幾年會繼續有新資產入帳,基本電費會不斷上升,兩電會繼續以燃料費「補貼」基本電費的方法,確保兩電可以加電「費賺到盡」,「但又可以令市民個心舒服些」。事實上,兩電近年基本電費不斷增加,主要來自資產入帳及經營開支增加(見另稿)。
鍾兆偉指出,兩電提供特別回扣會有用盡的時候,以港燈為例,即使2018年不用加電費,屆時如沒有回扣,電費會較2017年水平回升約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