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業主尋求房屋按揭貸款﹐但在簽署委託有關的文件之後改變主意﹐接受另外的貸款安排﹐結果須要支付4,000元服務費了事。 房貸是大額交易﹐專家建議作出最後選擇之前﹐應當貨比三家。不過﹐今次的糾紛卻顯示﹐委託房貸經紀提供服務﹐也要小心處理文件﹐應先慎重考慮才簽署。 根據房貸業的消息﹐有關的業主急於利用名下物業借取25萬元二按﹐因此找尋房貸經紀幫助。 經紀在這名客人簽署文件之後展開工作﹐並且在1周之內安排妥當﹐但其後獲客人通知﹐已另有貸款安排。 生意雖然做不成﹐但律師及貸款公司已經提供服務﹐這名經紀於是要求客人支付相關的費用﹐在被拒絕之後入稟小額錢債法庭追討。 裁審員以簽署文件的內容為依據﹐裁定原訴人得值﹐可以獲得4千元的服務費用。 這名客人最後同意分4期償還﹐並在不久前支付首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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