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際反貪腐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報告指出,溫市最昂貴100間房屋有近半是由空殼公司或是以非真正業主的身分登記業權。但也有專家說,隱藏身分可能有正當理由,不一定涉及違法活動。
《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指出,「透明國際」報告分析最貴的100間房屋,有46%存在擁有權不透明的問題,累計資產金額高達10億元。
其中29間是登記在空殼公司名下,25間是加拿大空殼公司,4間是境外空殼公司。另外最少有11間是由代理人所擁有,例如是學生或是家庭主婦。而有至少6間是登記在信託公司名下,這些信託公司屬於匿名受益人所有。
該報告透過分析大溫最昂貴100間豪宅的擁有權,了解加拿大樓市可存在洗錢及逃稅漏洞的問題。報告抨擊加拿大未能修補漏洞,讓真正業主可以通過空殼公司、信託及指派其他人登記作為業主等方法隱藏身分。
報告指出,卑詩省豪宅擁有權不夠透明,以致根本無法計算有多少海外的現金投資在本省樓市,即使卑詩省府正試圖搜集海外買家的資訊,亦無法掌握海外現金的流入。
報告說,海外資金的流入是造成樓價上升的多個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溫哥華及多倫多。然而,究竟流入這兩地的海外投資規模及影響至今仍是未知之數,原因正是對於房屋業主的資料仍然搜集不夠。
報告說,在加拿大,個人可使用空殼公司、信託是指定其他人購買房地產,以隱藏他們在加拿大樓市的投資或利益。
報告指出,若與其他先進經濟體相比,加拿大有關透明化的法律較為脆弱,雖然加拿大還不是國際間知名的洗錢及逃稅中心,但加拿大的法律架構以及鬆散執法環境,令到一些個人有機可乘,利用私人公司和信託來圖利。
報告作者羅斯(Adam Ross)指出,信託屬於私人契約,有時需要主動公布內容以合約人的利益,但在加拿大,這些信託並不需要登記,也不需要登記在田土資料中。
羅斯說,分析這100間豪宅的資料即可知道,公眾無法得知本省房屋背後真正的業主是那些人,這對所有加拿大人來說,應該敲響警鐘。
卑詩大學(UBC)房地產教授薩默維爾(Tsur Somerville)則說,報告中所提到的一些物業擁有權結構是可以合法使用的。例如,使用公司轉移一間擁有多家物業的公司股分,可避免繳付物業轉移稅。
羅斯相信,加拿大的犯罪組織會以報告所提到的方式隱藏物業擁有權。但他同時認為,這些方法也是外國買家常用的方式。
報告引用2016年總部設在巴黎的跨國政府反洗錢組織「國際財務行動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的報告指出,已知中國的貪官也利用模糊物業擁有權架構的方式,將金錢移往溫哥華的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