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2016年11月25日是聯合國訂立的「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國際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發表數據,指出現時全世界約35%婦女,一生中曾遭受親密伴侶的身體和/或性暴力,或非伴侶的性暴力;而38%被謀殺的婦女是由親密伴侶所殺。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發表聲明指暴力對待婦女和女童是侵犯人權,不但禍害公眾健康,對家庭、社區和經濟均造成極大代價,他呼籲各界加強杜絕暴力侵害婦女的行為,並制訂及頒布應對歧視婦女的政策和法規,促進兩性平等。
38%被謀殺婦女由伴侶所殺
根據世衛,目前經研究證實有效「消除對婦女的暴力」的措施寥寥無幾,社會各界需要更多資源,加強預防親密伴侶暴力和性暴力。聯合國自2008年起展開杜絕暴力侵害婦女行為的全球運動,號召各國採取行動,大幅增加國家相關領域的開支,推動解決問題。
然而,針對女性的暴力事件仍然猖獗,其中不少涉及家庭暴力。加拿大首席醫官在2016年10月發表報告,揭露肢體凌虐、性侵犯、精神虐待及謀殺等家暴事件在加拿大相當普遍,報告提及在2014年,加拿大全國有近5.8萬名女孩與女子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情G更嚴重至每4天有1名女子被家人殺死。
內地平均7.4秒有女性遭丈夫毆打
在內地,全國婦聯最近發表的統計亦顯示,2.7億個家庭中,有30%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名女性遭丈夫毆打;婦女遭他殺的原因有四成以上是由於家暴致死、每年15.7萬婦女自殺案中有六成是因為家庭暴力。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2015年7月指出,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會報警,令人關注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抱持「家醜不出外傳」的想法,在遭受暴力時首先會選擇沉默。2016年3月起,中國正式實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包括建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如當事人因遭受家暴或面臨家暴的危險,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綜合聯合國新聞、《明報》及《新華社》報道
■知識增益
港1/6家暴受害者屬男性
數據顯示,本港每6個家暴受害者中,便有一人是男士。根據社會福利署數據,2016年1至9月新呈報虐待的2471宗個案中,有405宗個案的受虐者為男士,其餘為女士。和諧之家註冊社工陳沛恩在2016年11月接受訪問時指出,本港一般把男性定位為堅強及獨立,「要男士承認被虐十分困難,他們會感到羞恥,又認為社會不會相信自己被虐」。陳續說,男士傾向在生命受威脅之時才對外求助。他半年前接到個案,該男士受到妻子的言語虐待外,還被長期拳打腳踢。妻子大罵及侮辱丈夫時,會故意把家中門窗打開,讓鄰里知道,令他備受精神壓力。陳又稱,該男子被虐3年後,有一次妻子激動下威脅要謀殺親夫,令他不敢回家,事後才鼓起勇氣向和諧之家求助。
家暴或灌輸扭曲價值觀
和諧之家10月推出「男天再現——受虐男士自強計劃」,計劃亦建議增加社工培訓,提高社工對男性被虐的敏感度。陳沛恩指出,警察、救護員在面對家暴求助時,不應先入為主認為男士是施虐者,應先向雙方了解,再提供適切服務。現時為女士而設的庇護中心有5間,專為男士而設的只有1間,和諧之家建議政府增加男性宿位。
除了對受害人造成傷害,暴力事件對家中的兒童及青少年的成長亦構成重大影響。香港臨H心理學家朱禮嬋指出,家暴有可能灌輸扭曲的觀念予兒童,如依賴暴力解決問題、錯誤的兩性觀念等;兒童也可能產生自卑及羞恥感、對人缺乏信任等,甚至出現抑鬱、自殘等偏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