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早前質疑4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研究資助局成員,向研資局轄下學科小組申請研究撥款時沒申報成員身分,有利益衝突。教協會長馮偉華及香港大學教職員會代表等昨召開記者會,質疑其中兩名研資局成員譚廣亨及穆樂思,另獲研資局「主題研究計劃」分別撥款逾6200萬元及3300萬元做研究,質疑他們是否有申報利益。 涉主題研究計劃 未知是否有申報 本報昨透過電郵向譚及穆查詢,截稿前未獲回應。本報昨未能聯絡教資會作回應。 主題研究計劃由研資局轄下「大型研究項目督導委員會」負責審批,但未知譚及穆擔任成員的研資局「大會」在審批撥款時有沒有角色。高等教育誠信關注組召集人王凱峰稱,審計報告未有調查主題研究計劃撥款的審批程序,他們調查後發現,港大首席副校長譚廣亨在2014學年獲主題研究計劃撥款6236萬元,做「神經脊幹細胞及相關疾病的遺傳學和功能基因組學:先天性巨結腸症」研究,而科技大學電子及計算機工程學系講座教授穆樂思,在2015學年獲主題研究計劃撥款3322.5萬元做「智慧型城市供水系統」研究,其間兩人均為研資局成員。王指出,二人申請撥款時的申請表格,並沒要求申請者填報是否研資局成員。 王與港大教職員會主席張星煒、港大校委張祺忠昨表示,將分別促請校委會及港大管治架構調查事件;律師何俊仁昨指會研究事件是否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建議立法會議員跟進。他們亦會研究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研資局。 就早前審計報告指研資局大會成員向該局學科小組申請研究撥款時沒作申報,研資局指該局大會考慮學科小組主席的報告時,大會成員並不知悉個別申請項目是否獲得學科小組推薦,故無任何實質上的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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