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不同持份者組成的法團校董會可參與學校管治,校董會校友代表須由校友會選舉產生,中華基督教會基協中學校友會正制訂《校友校董選舉指引》(下稱「指引」),提出參選人須擔任校友會執委、會長或轄下小組委員最少一年,或獲校方推薦兼獲6名校友會執委支持,選民則須成為會員逾一年,會費為300元,遭校友質疑門檻過高。
教局:曾建議放寬參選資格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該局早前已就該校校友會章程中有關校友校董選舉指引的部分,提議校友會考慮放寬校友校董參選人資格,讓更多有志擔任校友校董一職的校友,能參加公平而開放透明的選舉。
稱要顯示參選人服務決心
根據該校校友會指引,訂立上述校董參選人條件,是要顯示其具有服務校友決心,及能充分代表校友奉獻的精神。校友會執委李景遜回覆本報查詢時又指出,校友會每年僅收取十多名新會員,會費收入不敷該會支出,故今年初通過將50年前訂立的每年30元會費,改為一筆過300元。就校友校董選舉的參選及投票門檻過高,他指各校友可提意見,校友會在上周六的周年大會讓會員就是否通過該指引投票,今天或明天會點票。
校友:有違公平公開選舉原則
據《教育條例》,校友校董須由校方認可的校友會選出,校友會則要在章程訂明相關選舉規定,現時基協校友校董席位懸空。校友周美裳稱,該校之前發生人事糾紛,希望校友校董能了解學校管治情G,但她質疑就校友校董選舉參選及投票設高門檻,有違公平公開選舉原則。
3當選執委兼選委
周早前又與兩名較年輕的校友分別參選校友會執委,她稱期望透過加入執委,確保校友校董選舉規則合理,但3人最終落敗,每人各得到26票;另外10名校友則分別以67至80票當選,周指他們基本上是歷屆執委。她質疑,有3名當選人本身為該選舉的選舉委員會成員,其中一人身兼選舉主任,身分有衝突;又指該次選舉中校友可透過電郵、郵寄等方法投票,沒核實選民身分,難確保公正。
李景遜為其中一名當選執委的選委會成員,他承認3名選委參選,身分有衝突,但解釋是因為人手不足。他指多年來校友會執委無償為該校籌款等,一直需「懇求」校友參與該會事務及參選執委,今年突然有年輕校友熱心參選,屬意料之外。
執委:兼選委因人手不足
他承認,數十年來校友會執委選舉也沒核實投票人身分,有改善空間,但指3名落敗者得票低,「要有往績才可贏得選票」,重選只會浪費校友會經費。
《教育條例》規定法團校董會由6類校董組成,其中3類校董經由選舉產生,即教員校董、家長校董及校友校董。
本報翻查教局校友校董選舉指引,局方就校友校董候選人和投票人資格列舉的例子為「所有校友均可成為候選人╱投票,或只限會員才可參選 ╱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