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貸市場的欺詐活動主要涉及自住及入息的軟詐騙,存心騙財的份額則較低﹐約佔26%。 根據一項調查,虛報投資物業為自住用途,以及虛報收入等資料來取得貸款是最常見到的房貸欺詐行為,所佔的份額合共逾6成。 發展商Fortess Real Developments的市場報告指出,在各類房貸詐騙行為之中,業主將用於投資的物業謊稱為主要住所的份額最大,達到34.3%。 根據該公司在本年初向房貸經紀及代理人進行的調查,利用虛假的收入,債務或就業資料來符合房貸要求,以能夠上樓的詐騙動機佔33.1%。 這些違法行為在行內稱為軟詐騙,主要是置業者為求取得房貸而鋌而走險。這些出格做法與騙財圖利無關﹐但由於買家並不符合資格,將會較為經不起衝擊,不利樓市的穩定。 該報告的資料顯示,騙財活動的比率則稍逾26%。 這些欺詐行為之中,房貸經紀騙財佔了18.2%﹐當中包括透過估價詐騙、同一物業向多個貸款商申請房貸、隱藏或偽造資料,從而騙取房屋貸款。 竊取業權及盜用身分的不法勾檔也佔了8.1%。這些罪行之中,不法之徒冒充真正業主,試圖把物業出售,或者用來取得按揭。根據這次調查,最後一類的詐騙是當事人容許本身的資料被別人用來申請房貸,份額佔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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