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青年沈活彬被控謀害5個月男嬰黃燁林(Yelin Huang,音譯)一案,從本周二開始進入陪審團退庭審議的程序。經過3日2夜的商討,期間還多次請求主審法官的指引及解釋,並在提出一次無法達成共識的結論後應法官要求退庭再議,但陪審團最終還是未能作出判決。主審法官奧瑪拉(Justice A. O’Marra)唯有在昨午宣布本案流審,控辯雙方將於下周五重返法庭商討下一步安排。
由於在庭審過程中傳召的各位醫學界專家,都無法對黃燁林所受傷害的原因給出一個確定無疑的說法,證詞中大量出現「有極大的可能」、「在多數情況下」﹐以及「不排除某某情況的可能性」之類的字眼,讓陪審團難以確定被告沈活彬在男嬰黃燁林的死亡過程中,到底做過什麼行為,更遑論有關行為是惡意還是純粹意外。
在陪審團閉門審議期間,曾要求奧瑪拉法官解釋什麼是「不法行為」(Unlawful Act)、「意外和誤殺」的區別等等。雖然法官都逐一講解,但在缺乏明確證據指向的情況下,12位陪審團員始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沈活彬的辯護律師羅奇曼(Paula Ann Rochman)事後在法庭外稱﹕「我對陪審團懷有極大的敬意。這是一件非常複雜的案子,所有醫學證據都沒有簡單明了的指向,不像電視或電影裡面描述的那樣,是非常、非常困難的證據。我們的陪審員已經盡力去理解案情。」
「他們對審理非常慎重,因為無論如何,有一個嬰兒死亡了。這是一個極度困難的情形,因為用來導向判決的證據就很有爭議,陪審員無法像電視劇的情節那樣,很快得出結論是誰犯案及如何犯案。他們對醫學證據有不同的理解很正常,因為傳召的醫學專家之間也都有不同的看法。」
昨日上午,陪審團向法官表示他們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奧瑪拉法官雖然表示不會要求他們無論如何也要做出判決,但還是鼓勵他們再嘗試一次,互相理解各自的立場,並且就其中一位醫學專家的證詞做講解。但到了下午4時15分,陪審團再次向法官表明,他們無法達成共識。在此情況下,奧瑪拉法官只好宣布此案流審。
羅奇曼表示,她將和控方在下周五回到法庭與法官商議,討論是否要再進行一次審理。
此案發生於2014年6月7日,沈活彬幫忙照看女友徐君燕(Jun Yan Xu,音譯)的5個月大男嬰黃燁林,而徐君燕本人則趕去學校參加英語考試。當徐返回家中時,男嬰已經處於昏迷狀態,被送去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法醫鑑定男嬰是死於腦部嚴重受損而死亡,但造成這一創傷的原因各個專家無法給出定論。警方對沈活彬控以二級謀殺罪名,審訊至昨日最終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