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釋法有必要 梁愛詩:免法庭錯判
【明報專訊】宣誓司法覆核案,高院法官裁決指「有否釋法結論都一樣」,被問及人大釋法是否無必要,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稱,青政兩議員「侮辱國家、倡議港獨」的行為是直接衝擊「一國兩制」,但《基本法》第104條無寫明違反宣誓規定的後果,而事件涉及國家統一和主權問題是「不容有失、不容有錯」,為免法庭出現錯判,認為釋法有必要。
梁愛詩昨午接受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訪問時,指出人大有需要解釋基本法104條的立法原意,又指法官判決若有錯,屆時人大才提出釋法,將「毫無疑問會批評法院做得不對」。但她強調釋法為維護法治,並非要將不同聲音的議員趕出議會。
另外,梁愛詩早前建議政府若再推23條立法,可透過修改本地法例達到效果,她昨重申,現時本港法例亦有類似23條的規定,但可能不及基本法的要求清晰,惟可分開在《刑事罪行條例》、《保密條例》、《公安條例》及《社團條例》作詳細討論,認為會令公眾「較易消化」。不過她指不能說23條立法無迫切性,但要由政府考慮事情緩急先後,再決定何時和如何立法。
新華社讚高院裁決「彰顯法治」
另外,官方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大讚「高等法院的裁決回應了主流民意,彰顯了法治精神,維護了社會公義」。文章又指裁決顯示絕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