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鏢場東主非禮案 律政司覆核刑期
【明報專訊】兩年半前一名女子在飛鏢場與東主飲酒後不省人事,其間疑被性侵,其後法醫發現她體內及場內酒杯殘留鎮靜劑,而事主內褲及陰道外亦有東主的精液,東主後來承認非禮,上月18日於高等法院獲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發言人早前表示,原則上決定就被告刑期申請覆核,發言人昨日確認經詳細考慮案情、適用法律和相關證據後,已決定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
認非禮 判240小時社服令
協助女事主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歡迎律政司覆核案件刑期,會繼續協助女受害者及跟進事件,盼公義能得到彰顯,相信法院最終能合理的裁決。
案情指出,22歲的事主X前年3月到飛鏢場消遣,34歲被告李潤堅紒飲酒放鬆「可玩得更好」,X酒後感暈眩,在沙發昏睡,其間感有人從後抱她,雙手放其腰間及胸部,更低聲說「醒喇喂,唔係我忍唔住喇」。X掙扎並以粗口斥責對方別碰她,其後不省人事。男友多次致電不果後上門,發現X的短褲褲鏈已爛掉遂報警。原被控強姦的被告最終改控非禮,控方未能證明被告酒內落藥。暫委法官馬永新判刑時形容被告品格良好,稱讚他有企業家頭腦,積極參與保護動物和關注長者工作,更在飛鏢運動上有成就,法官不欲摧狳鋮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