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市華裔青年沈火斌(Huo Bin Shen,音譯)被控在照看女友徐君(Jun Xu,音譯)與其前男友所生的5個月大男嬰黃燁林(Ye Lin Huang,音譯)時,粗暴地猛烈搖晃嬰兒的身體,導致嬰兒腦幹受損而死亡。而在昨日的庭審中,徐君在辯方律師步步緊逼的盤問下承認,有朋友勸她不要殺他(孩子),而她則回覆稱,對於生下的孩子她「有解決辦法」。
徐君在法庭上承認,當她還在懷孕時,曾與一位友人在網上閒聊,提到了自己腹中孩子將來的撫養問題。
徐君:「如果是男孩,就要帶回中國,因為這是我的前男友的孩子,我不可能一個人照顧。」
在孩子出世前的一個多月,徐君與另一位相識才幾個小時的友人通過微信聊天時,又提到了孩子的問題。
友人:「不要殺他」。
徐君:「我有解決方法」。
友人:「如果你不要,就把孩子捐給其他人,殺掉他並不是解決辦法。或者可以找人照顧你們兩母子。」徐君:「如果在此情況下,我會這麼做的。」
對於上述這段對話,徐君昨日在法庭上表示,她沒有說過。但被告的辯護律師羅奇曼(Paula Ann Rochman)隨即指出,在此案的初級聆訊時,同樣的這段對話被作為呈堂證供拿出來,而徐君並未表示異議。對於律師的追問,徐君只是回答,「對」。
羅奇曼又問,「你是不是曾經在短信中提過很壓抑(Depressed),說自己不願做單親媽媽?」徐君的回答仍是,「我不記得了」。
生下兒子不買床
徐君表示,她誕下孩子之後,多市保護兒童會的官員曾告訴她,讓她要在出院48小時之後再帶孩子回來覆診,但她想着反正有保護兒童會官員來探訪,就沒有必要再回醫院。「而且生產的傷口很痛,而且當時是冬天(產期為2014年1月4日),我自己一個人,體力不足以支持我回醫院。」
當保護兒童會去到徐君的住所探望時,還給她帶去一個嬰兒牀。徐君承認,她當時並沒有為孩子準備嬰兒牀的計劃,是想到會有保護兒童會的人幫助,她就不再買了。法庭文件顯示,徐君於2010年隨丈夫帶着當時僅有10個月大的孩子移民到加拿大,但在2011年與丈夫離婚,而且從此之後她再沒有去看望過自己的孩子,實際上夫妻倆離婚時,並沒有法律禁止她去探望孩子。
羅奇曼向徐君指出,她的前夫曾支付了4萬元的費用,徐君雖然在初級聆訊時曾認可過這一說法,但在昨日的庭審時又是以「不記得」作為回答。
徐君作供稱,她在生下黃燁林之後,並沒有指望她當時的男友沈火斌能夠來幫忙照看,從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但她也承認,曾經見過沈火斌給嬰兒沖奶粉,並且抱着嬰兒餵食。徐君在產下嬰兒之後,獨自一人租住在士嘉堡區Havenhill Sq一所民宅的土庫內「坐月」,並委託月子中心代為送餐。到了2月份,她透過微信搖一搖功能,認識了被告沈火斌,兩人見面幾次後成為男女朋友關係。
嬰兒送院後 沈未曾往探
在案發的2014年6月7日當天早上,徐君要趕去士嘉堡百年紀念學院(Centennial College)參加英語考試。被告沈火斌向她表示可以代為照看,但要求徐君在中午時趕回家。
徐君稱她在下午2點多考完試之後開車回家,一到家就看見沈火斌抱着裹在褐色嬰兒外套內的小Baby,但嬰兒卻是雙腿僵直,眼睛半瞇着呈昏迷狀態。在徐君的一再要求下,沈火斌才打消了先去找家庭醫生的念頭,開車帶着母子倆去醫院急診室。
到了醫院之後,沈火斌放下兩母子就離開,讓徐君帶着嬰兒自己進去求助。而在嬰兒搶救的那段時間內,沈火斌從未去醫院探望。
據徐君稱,沈火斌在她還在醫院時曾打過一個電話,稱「我不小心跌到Baby的頭」。對於這一說法,徐君並未有提供第三方人證。被告沈火斌面對2級謀殺罪名。此案下周一還將繼續,屆時除徐君繼續作供外,還會有兒童科醫生和急診室醫生來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