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站擺^抗議遭控 社民連成員不作自辯
【明報專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今年4月在港鐵旺角站擺放摺^和派單張抗議港鐵加價,涉未有遵從港鐵職員指示收起摺^和離開車站,被票控違反《港鐵附例》,昨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馬雲祺選擇不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本月14日結案陳辭。
抗議港鐵加價 被指阻礙滋擾
控方昨傳召港鐵值日站長詹偉生作供。詹供稱當日下午4時許,發現7至8人在站內入閘機旁行人通道聚集,其中包括被告的3名男子正在擺放摺^和橫額,又將單張和貼紙放在^上,他於是上前查問被告。
詹續稱,被告自稱社民連成員,承認活動沒向港鐵申請,他於是發出警告,要求被告收^離開,惟被告沒理會,繼續向乘客派單張和貼紙。
詹解釋,旺角站人流多地方小,被告擺^派單張會引人駐足圍觀,阻礙乘客進出,造成滋擾,而當天他收到3人投訴。詹於是警告被告或觸犯《港鐵附例》,若不收^離開,港鐵會保留檢控權利,惟被告不理會,他遂叫同事登記被告的身分證、電話、住址等資料。
案件押後至本月14日結案陳辭。辯方透露將就《基本法》27條有關香港居民享有示威權利的條文陳辭。
根據《港鐵附例》,任何人在鐵路處所內須遵從附例及所有告示及指示牌的規定和遵從任何人員的合理指示及要求,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KTS157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