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大會昨日原本安排了5名議員重新宣誓,依次為民建聯黃定光、獨立姚松炎、青政梁頌恆及游蕙禎,以及獨立劉小麗。黃、姚二人成功再宣誓,但由於建制派集體離場製造流會以阻青年新政議員宣誓,令到排在最後的劉小麗被牽連無法再宣誓。劉小麗表示已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盡快安排在下次大會上宣誓。 姚松炎在上周三大會因為在誓詞中「加料」而需要重新宣誓,他昨日完全按照誓詞宣誓,成功過關。 議員宣誓次序是先按照議員年資,和中文姓名筆畫安排。新任議員主要按姓名筆畫決定宣誓先後次序,由於劉小麗的姓氏筆畫是上述4名新人中最多,因此排在最後宣誓。 謝偉俊﹕可研下次先讓劉宣誓 劉小麗在流會後表示,原計劃按照誓詞原有內容及平常節奏宣誓,強調宣誓是立法會議員應有權利,但被特首梁振英及建制派議員出手阻撓。她說,要求梁君彥盡快安排她在下次大會上宣誓,以盡快恢復其議員職權。 日前率先提出用流會策略的獨立謝偉俊表示,建制可研究在下次會議上,讓劉小麗先行完成宣誓。謝指出,由於青政兩名議員有官司在身,建議立法會主席可考慮引用《議事規則》91條「議事規則的暫停執行」,讓劉先宣誓。但他說仍要研究法律上是否可行。 此外,昨日大會開始前,有消息指若一旦流會,青年新政會爭取去主席辦公室宣誓。立法會秘書處回覆表示,《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9條訂明議員的宣誓須在立法會會議上作出。此外,《議事規則》第18條列明立法會會議事項的處理次序,當中包括宣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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