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控於大溫列治文柏文住所內殺害妻子的華裔男子吳建華(James Jian Hua Wu,譯音)昨日連續第五日作供,控方質疑被告聲稱對案情失憶的說法,指他證供矛盾。被告則辯稱向警員落口供時思緒混亂,又被警員的盤問方式影響,堅稱自己對當時的情況毫無記憶。
主控官赫曼森(Jeremy Hermanson)昨日在庭上播放在案發後,被告於警局接受查問的影片,片中可見吳被安排坐在房間中的一角,身邊有一名白人警員以及一位為吳提供翻譯的華裔警員。白人警員在片段中問被告,他的妻子是怎樣死的,被告即時彎下身體,雙手掩面,之後默不作聲。
該白人警員之後向被告表示,若他拒絕把事件說出來,被告就會被認定是殺死妻子的「魔鬼」(evil)和「怪物」(monster)。被告以英語回答說他不是魔鬼,指警方只要到他的臥室查看,便會知道真相。被告昨日在庭上解釋,當時是希望警方看到他的房間很整潔,指「一個魔鬼怎會把房間打理得這麼好」。他又說臥房都貼上女兒的畫作和全家幅,強調他是一個正常人。
另外,被告在片段中向警員表示並不知道自己當時在做甚麼,但又親口以英語說出「我用刀刺了妻子」(I used a knife to cut my wife)。之後警員問被告是否因為太憤怒而殺了妻子,被告當時點頭回應。赫曼森質疑被告的供詞出現矛盾,指吳在庭上聲稱對案情全無記憶,但向警員落口供時卻稱是自己殺了妻子。
被告辯稱在落口供前,警察先給他看了妻子的照片,看到她身上有刀傷,所以肯定她是被刀殺死的,而警員亦事先跟他說,刀是他砍下去的,因此導致他這樣回答警方提問。吳又說,落口供時他的思緒很混亂,就好像腦海中只有一幅幅圖畫,但不能把它們連貫起來,加上警員多次作出跳越式提問,令他不能準確回答問題。
赫曼森又在庭上質問被告,是否因為妻子導致他第二段婚姻失敗,因此用刀發洩以往所遭受的一切,又指被告當時的情緒是憤怒而不是害怕,被告對於上述多條提問均回答不知道。赫曼森又質問被告是否在案發後,向到場警員說「我砍了太太」、「是我做的」,被告都表示不知道。
案件今日在卑詩最高法院續審,被告將接受辯方律師第二次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