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名醫生和1名藥劑師倡議﹐聯邦政府取消一項規例﹐不指定醫生為有需要的病人配備標準墮胎藥物﹐確保加拿大全國婦女有平等、安全的墮胎程序。
墮胎藥物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又名RU-486﹐聯邦衛生部在2015年7月批准婦女使用﹐但藥物仍未上市。
這種藥物在加拿大銷售﹐藥名Mifegymiso。墮胎分兩個步驟﹐涉及兩種藥物。首先﹐米非司酮抑制天然孕激素黃體酮(progesterone)分泌﹐破壞黃體酮﹐著床胚胎無法發育。隨後的一到兩天﹐婦女再服用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子宮就會收縮﹐孕婦流產。法國藥商向加拿大申請出售米非司酮的權利﹐要求加方規定醫生配藥﹐作為「限制分發和管理計劃」的安全措施。
家庭醫生諾曼(Dr. Wendy Norman)、卑詩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藥物科學系助理教授松恩(Judith Soon)合作﹐周一在《加拿大醫學協會期刊》(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發表評論文章﹐列出幾個原因﹐為何她們相信藥劑師更適合配備米非司酮。研究報告顯示加拿大婦女墮胎﹐96%透過外科方式﹐多數在大城市的診所進行。
諾曼和松恩說﹐口服墮胎藥物可能減少城鄉在墮胎服務上的差距﹐但是規定醫生配藥﹐可能凸顯目前鄉村地區墮胎服務的不足﹐因為那裡的醫生獲批准配藥的可能性更低。
諾曼和松恩在評論文章中說﹐規定醫生配藥﹐醫生就要有特別培訓和授權﹐才能訂購、存儲、管理和出售米非司酮。
松恩說﹐加拿大的墮胎手術佔極大比率﹐而這種做法成本昂貴又耗時。
在北歐國家﹐藥物墮胎率佔全部墮胎案例的50%到70%。
松恩說﹐只允許醫生配藥﹐是「舊式路線」。
兩人在評論文章中說﹕「我們呼籲聯邦政府採取行動﹐保證全國婦女有平等、安全的墮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