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教師涉狎女生 官拒終止聆訊
航天城交財團興建營運 傾向利潤分成 首期下月招標
市建被指未勘探已棄原址保留百年磚牆
女警雷明登出事 警槍走火4月4宗
迪士尼酒店工程三判炒70人拖薪 上班方知被裁 數十電工示威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代客探監」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提供「代客探監」服務的公司東主及5名員工或義工,透過報稱是囚犯「朋友」到監獄探監,早前被裁定串謀欺詐懲教署罪成,各被判10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連同公司東主在內的其中4名被告不服定罪上訴,昨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並表示「朋友」必須是囚犯認識的人。

上訴人分別是曙光用品公司的東主溫皓竣、義工潘定基,以及曙光的員工關巧用和鄧志紅。根據控方案情,溫於2011至12年安排其他被告代客到荔枝角收押所探監服務,涉及31名被羈押囚犯。

上訴庭:「朋友」須囚犯認識

《監獄規則》第48條訂明,「除囚犯的親戚朋友外,任何人未獲特別授權,不得探訪囚犯」,而本案主要爭議是條例中對「朋友」的定義。上訴一方認為,法庭應採納較廣闊定義,即任何人只要有真實而合理的原因,便可用「朋友」身分探監。惟上訴庭判辭指出,法例容許囚犯親友探監,目的是令囚犯能與外界保持接觸,助他們更生及適應獄中生活,故「朋友」定義必定是囚犯的私人朋友,即他認識的人。

上訴一方早前表示《監獄規則》第203條訂明,每名候審囚犯均獲准於任何周日接受探訪,反映法例對候審囚犯(即未被定罪但被還押的人)採用更寬鬆的探訪標準。惟上訴庭認為,雖然候審囚犯可享有較多接受探訪時間,但法例沒特別指明他們可被不相識的「朋友」探訪,故無論囚犯是否已被定罪,都應採用同一的「朋友」標準。

上訴庭又認為,即使上訴人曾公開宣傳代客探監服務,甚至身穿公司制服探監,懲教署亦早已知悉他們所為而沒有阻止,但他們確曾不誠實地報稱是囚犯的朋友,已構成虛假陳述,足以將他們定罪。

【案件編號:HCMA700/13】

 
 
今日相關新聞
「代客探監」上訴駁回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