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每年約有50名病人等不及器官捐贈死亡,醫管局早前提出「交叉捐贈」,即親屬腎臟不適合患者,可與另一有同樣情G的家庭配對。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表示,轄下道德倫理委員會已通過建議,現需檢視做法有否抵觸器官捐贈條例,取得法律意見後,會在器官移植委員會討論,料明年初可以諮詢病人組織、舉辦公眾論壇等,如順利可於明年底推行。 如諮詢順利 料明年底推行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實任成員郭天福醫生以個人身分表示,現無血緣關係、未有本港身分證明文件證明血緣關係等個案,均需經該委員會審批。他不會反對方案,但亦不會立即贊成,因當中涉及「實體交易」,需再討論及諮詢法律意見。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原則上不會反對方案,但如其中一名病人捐贈成功,另一名病人失敗,會對病人及家屬帶來心理壓力,局方需有充分支援及讓雙方清楚明白風險。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亦認為此做法是好事,但亦需令病人明白及接受上述風險。 一連兩月推廣器官捐贈 另外,食物及衛生局曾提出要將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人數,兩年內提升至40萬人。按衛生署資料,今年1至9月新增登記有3.6萬人,屬2010年以來單年新高,至本月7日累計達約22.6萬人登記。該署本月起一連兩個月舉行全港器官捐贈活動,包括在港鐵站擺設宣傳攤位,亦有「器官捐贈宣傳車」走訪30個地點,邀請市民即場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 登記不必自我健康審查 早前有西班牙的專家認為中央名冊成效低,張偉麟表示,每年約有2000人輪候器官,約50人在輪候期間死亡,而每年腦死亡個案中,僅約一半同意捐器官,原因是部分家屬不知其意願,但若醫護告訴病人家屬,病人已在名冊中登記,家屬便會「百分百」支持其意願,故呼籲市民登記。 他又稱,部分市民覺得自己身體差而不登記,但他認為市民毋須「自我審查」,可以先登記,日後由醫護把關,又指隨蚋敻禷i步,今日不適合捐贈者,數十年後亦有可能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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