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設離岸公司跨境轉移外匯
通過在香港設立離岸公司,再實施跨境轉移外匯。由於操作簡單,約束少,成本低,這種地下錢莊愈來愈受到犯罪集團青睞。近日,深圳警方破獲的一宗該類案件,涉案金額高達480億元(人民幣,下同)。
據深圳警方掌握線索,李某等4個團伙10餘名疑犯從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利用深圳市中某創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深圳企業,在深圳多家銀行網點辦理貿易融資類業務,在香港設立離岸公司,以進口電子設備等高價值物品為名,虛構貿易背景,使用修改、偽造的貨物提單,進行資金跨境循環方式騙購外匯。
今年9月29日,深圳警方聯合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分局廣東、江西、湖南同時收網。截至10月1日,專案組成功偵破系列地下錢莊騙購外匯及非法買賣外匯案件7宗,現場抓獲主要疑犯李某等30餘人,凍結涉案賬戶70餘個。初步查明,該案涉案金額高達480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