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佔領行動中擔任警方指揮角色的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黃志雄,本周六(15日)開始退休前休假。他認為警民關係十分重要,不能掉以輕心;但在公眾活動期間,警方首要處理違法情G和恢復秩序,因這是警方的職責,「然後再考慮警民關係,要有先後次序」,「不能只為警民關係及捱打都要保持警民關係」。他憶述佔領行動首天,警方防線「頂唔順」,「無可能唔提升武力」,故施放催淚彈,如歷史重演,亦可能會作同樣決定。
籲執法顧情理 「用硬有何好處?」
長期處理大型遊行示威的黃志雄,在警隊管理層中屬少數的「鴿派」。他早前在畢業會操時勉勵「新紮師兄」執法時要「情理兼備」,他上周與傳媒茶敘時,被問及如何在處理公眾活動時如何做到「情理兼備」,他說,警方「唔想做點火那個」,每次都想事情以較和平方式解決,「每次都用硬,有什麼好處?」但對方若有意動手,警方也要用上某程度的武力去解決事件。他又說,佔領行動時,「同他們(示威者)磨足79日,都算情理兼備吧?」
「放催淚彈前可予更充分警告」
談及佔領運動,黃志雄說,當時警方在添美道的防線受到衝擊,去到「頂唔順」的階段,「無可能不提升武力」,故施放催淚彈,明白市民關注催淚彈會「殃及無辜」,波及後排沒有衝擊防線的市民。但他指出,催淚彈是國際間認可處理示威者的武器,假如歷史重演一次,而警方亦是維持2014年的裝備,在防線受衝擊並警告無效下,可能都會施放催淚彈。但他說,施放前可予以更充分的警告,如更大範圍的廣播,讓市民及時離開。
他承認,前線警員和部分市民某些情G下存在不信任,尤其佔領行動期間,某些場面警民「好對立」;但他不完全認同警民關係變差,因社會兩極化,有部分市民不信任警察,亦有市民支持警方執法。他說,部分同事或會在執法時忽略了情理,認為自己是「執法者,無得傾」,他指出,警員如能「做多少少,市民可能好窩心」。
盼水炮車明年服役 訂安全守則
警方早前公開招標購買3輛水炮車,招標程序已完結,並在6月底公布中標者為代理平治汽車的仁孚行,總代價為1659萬元,較警方向立法會申請的2700萬低。他指出,水炮車部分組件或非由同一廠商生產,希望在明年回歸20周年前準備好。他說,水炮車並非催淚煙的代替品,而是讓警方在處理示威場面時有另一種選擇。水炮車屬於哪一級別的武力,現仍在研究,但他留意近日韓國有示威者被水炮擊中後去世,會留意制訂安全守則。
稱已盡力查銅鑼灣書店事件
銅鑼灣書店事件亦在黃志雄任內發生,特區官員7月份上京與公安部會晤時,公安部播放林榮基的認罪片段,黃當時亦在場。黃志雄稱事前不知道有關安排,又指警方做了大量工作,調查李波是否被非本港執法者帶走,但至今未有證據顯示有發生,「能夠做的也做了」,主動調查暫時告一段落,但強調仍未結案,如有新證據會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