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怒下做劇烈運動易心臟病
病發風險增加兩倍
(咸美頓10日美聯社電)加拿大研究發現﹐人們在盛怒下做劇烈運動﹐更容易發生醫療事故﹐在1小時內心臟病發作的風險增加兩倍。
定期做運動﹐是減壓的養生之道﹐可防止心臟病。但最大的問題是﹐許多人極少做運動。安省咸美頓麥馬士達大學(McMaster University)人口健康研究所(Population Health Research Institute)領導的新研究顯示﹐做運動也有恰當和不恰當的時候﹐運動過度可能傷害身體。
上述研究報告周一發表﹐見載美國心臟病協會(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期刊《循環》(Circulation)。研究由加拿大醫療研究學院(Canadian Institutes of Health Research)﹐其他國家的政府機構資助﹐還有數家藥廠的補助金。費城克洛澤-基斯頓保健系統(Crozer-Keystone Health System)心理學家、美國心臟病協會義工雅格布斯(Barry Jacobs)說﹐這項研究再次證明身心有關聯。
早期研究探討怒火與劇烈運動是心臟病的誘發因素﹐但大部分研究規模較小﹐或是局限於一個國家﹐或是研究對象沒有太多婦女、少數族裔。這項新研究涉及52個國家﹐調查首次心臟病發作的12,461人。他們的平均年齡是58歲﹐四分之三是男性。調查對象回答一份問卷﹐記錄他們在心臟病發作前1小時內﹐或在前一天同一時間﹐有沒有發怒或不高興﹐有沒有劇烈運動。研究人員掌握這些資料﹐就能比較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的風險﹐以及這些潛在心臟病風險帶來的後果。
人們動肝火﹐或是不高興﹐在運動1小時內出現心臟病的症狀﹐風險增加一倍﹔劇烈運動也有同樣的效果。若在同一時間發怒、做劇烈運動﹐心臟病發作的風險增加兩倍以上。
晚上6時到凌晨12時﹐心臟病發作的風險最大﹐與其他因素無關﹐例如抽煙、高血壓或癡肥。這項研究屬於觀察性質﹐無法證明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