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漢捲四億公款匿泰 清邁前市長涉案囚五年
【明報專訊】中國籍男子阿流(原名陳曼松,音譯)早年挪用中國銀行四億元(人民幣•下同)公款,之後逃匿泰國清邁,並與清邁官員打通關係,2000年利用假身份證藏身泰國,其間因冒用他人身份證、非法入境等被判刑13年10個月。泰國清邁法院昨日就清邁官員、議員助阿流偽造假身份證案進行判決,清邁政府前技術部市長等三名疑犯分別被判處兩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清邁檢察院起訴涉案的七名被告,包括清邁市政府前技術部市長普薩瓦、清邁市政府前議員披塔、帕實等人。清邁法院昨日判處普薩瓦入獄四年、披塔入獄五年,帕實則被判囚兩年,其餘涉案人員被駁回。
清邁法院指出,阿流1995年逃匿到泰國,當時與泰國政治家打成一片,花錢請求政府官員幫辦兩張偽造他人姓名的假身份證,然後再整容改變面目。
清邁警方2000年接到中國、國際刑警請求,幫忙逮捕阿流,指阿流挪用中國銀行四億元贓款逃匿清邁,並與清邁官員搞好關係,以助其偽造資料辦理身份證。
當地警方調查發現,阿流向政府官員花錢購買身份證,涉案官員上至國家政治家,下至村長,為幫其偽造假身份證,官員不惜偽造假資料。2000年9月,阿流在清邁落網,同年11月被清邁法院以外籍人士非法入境泰國、冒用他人身份證等罪名,判監13年10個月。